志·第九章

房玄龄等Ctrl+D 收藏本站

原文

  夫人含天地阴阳之灵,有哀乐喜怒之情。乃圣垂范,以为民极,节其骄淫,以防其暴乱;崇高天地,虔敬鬼神,列尊卑之序,成夫妇之义,然后为国为家,可得而治也。《传》曰:“一日克己复礼,天下归仁。”若乃太一初分,燧人钻火,志有暢于恭俭,情不由乎玉帛,而酌玄流于春涧之右,焚封豕于秋林之外,亦无得而阙焉。轩顼依神,唐虞稽古,逮乎隆周,其文大备。或垂百官之范,置不刊之法;或礼经三百,威仪三千,皆所以弘宣天意,雕刻人理。叔代浇讹,王风陵谢,事睽光国,礼亦愆家。赵简子问太叔以揖让周旋之礼,对曰:“盖所谓仪而非礼也。”天经地义之道,自兹尤缺。哀公十一年,孔子自卫反鲁,迹三代之典,垂百王之训,时无明后,道噎不行。

  若夫情尚分流,堤防之仁是弃;浇讹异术,洙泗之风斯泯。是以汉文罢再期之丧,中兴为一郊之祭,随时之义,不其然欤!而西京元鼎之辰,中兴永平之日,疏璧流而延冠带,启儒门而引诸生,两京之盛,于斯为美。及山鱼登俎,泽豕睽经,礼乐恆委,浮华相尚,而郊禋之制,纲纪或存。魏氏光宅,宪章斯美。王肃、高堂隆之徒,博通前载,三千条之礼,十七篇之学,各以旧文增损当世,岂所谓致君于尧舜之道焉。世属雕墙,时逢秕政,周因之典,务多违俗,而遗编残册,犹有可观者也。景初元年,营洛阳南委粟山以为圆丘,祀之日以始祖帝舜配,房俎生鱼,陶樽玄酒,非搢绅为之纲纪,其孰能兴于此者哉!

  宣景戎旅,未遑伊制。太康平吴,九州共一,礼经咸至,乐器同归,于是齐鲁诸生,各携缃素。武皇帝亦初平寇乱,意先仪范。其吉礼也,则三茅不翦,日观停瑄;其凶礼也,则深衣布冠,降席撤膳。明乎一谦三益之义,而教化行焉。元皇中兴,事多权道,遗文旧典,不断如发。是以常侍戴邈诣阙上疏云:“方今天地更始,万物权舆,荡近世之流弊,创千龄之英范。是故双剑之节崇,而飞白之俗成;挟琴之容饰,而赴曲之和作。”其所以兴起礼文,劝帝身先之也。穆哀之后,王猷渐替,桓温居揆,政由己出,而有司或曜斯文,增晖执事,主威长谢,臣道专行。《记》曰,“苟无其位,不可以作礼乐”,岂斯之谓欤!

  晋始则有荀顗、郑冲裁成国典,江左则有荀崧、刁协损益朝仪。《周官》五礼,吉凶军宾嘉,而吉礼之大,莫过祭祀,故《洪范》八政,三日祀。祀者,所以昭孝事祖,通于神明者也。汉兴,承秦灭学之后,制度多未能复古。历东、西京四百余年,故往往改变。魏氏承汉末大乱,旧章殄灭,命侍中王粲、尚书卫顗草创朝仪。及晋国建,文帝又命荀顗因魏代前事,撰为新礼,参考今古,更其节文,羊祜、任恺、庾峻、应贞并共刊定,成百六十五篇,奏之。太康初,尚书仆射硃整奏付尚书郎挚虞讨论之。虞表所宜损增曰:

  臣典校故太尉顗所撰《五礼》,臣以为夫革命以垂统,帝王之美事也,隆礼以率教,邦国之大务也,是以臣前表礼事稽留,求速讫施行。又以《丧服》最多疑阙,宜见补定。又以今礼篇卷烦重,宜随类通合。事久不出,惧见寝嘿。

  盖冠婚祭会诸吉礼,其制少变;至于《丧服》,世之要用,而特易失旨。故子张疑高宗谅阴三年,子思不听其子服出母,子游谓异父昆弟大功,而子夏谓之齐衰,及孔子没而门人疑于所服。此等皆明达习礼,仰读周典,俯师仲尼,渐渍圣训,讲肄积年,及遇丧事,尤尚若此,明丧礼易惑,不可不详也。况自此已来,篇章焚散,去圣弥远,丧制诡谬,固其宜矣。是以《丧服》一卷,卷不盈握,而争说纷然。三年之丧,郑云二十七月,王云二十五月。改葬之服,郑云服缌三月,王云葬讫而除。继母出嫁,郑云皆服,王云从乎继寄育乃为之服。无服之殇,郑云子生一月哭之一日,王云以哭之日易服之月。如此者甚众。《丧服》本文省略,必待注解事义乃彰;其传说差详,世称子夏所作。郑王祖《经》宗《传》,而各有异同,天下并疑,莫知所定,而顗直书古《经》文而已,尽除子夏《传》及先儒注说,其事不可得行。及其行事,故当还颁异说,一彼一此,非所以定制也。臣以为今宜参采《礼记》,略取《传》说,补其未备,一其殊义。可依准王景侯所撰《丧服变除》,使类统明正,以断疑争,然后制无二门,咸同所由。

  又此礼当班于天下,不宜繁多。顗为百六十五篇,篇为一卷,合十五余万言,臣犹谓卷多文烦,类皆重出。案《尚书·尧典》祀山川之礼,惟于东岳备称牲币之数,陈所用之仪,其余则但曰“如初”。《周礼》祀天地五帝享先王,其事同者皆曰“亦如之”,文约而义举。今礼仪事同而名异者,辄别为篇,卷烦而不典。皆宜省文通事,随类合之,事有不同,乃列其异。如此,所减三分之一。

  虞讨论新礼讫,以元康元年上之。所陈惟明堂五帝、二社六宗及吉凶王公制度,凡十五篇。有诏可其议。后虞与傅咸缵续其事,竟未成功。中原覆没,虞之《决疑注》,是其遗事也。逮于江左,仆射刁协、太常荀崧补缉旧文,光禄大夫蔡谟又踵修其事云。

  魏明帝太和元年正月丁未,郊祀武帝以配天,宗祀文帝于明堂以配上帝。于是时,二汉郊禋之制具存,魏所损益可知。四年八月,天子东巡,过繁昌,使执金吾臧霸行太尉事,以特牛祠受禅坛。景初元年十月乙卯,始营洛阳南委粟山为圜丘。诏曰:“昔汉氏之初,承秦灭学之后,采摭残缺,以备郊祀。自甘泉后土,雍宫五畤,神祗兆位,多不经见,并以兴废无常,一彼一此,四百余年,废无禘礼,古代之所更立者,遂有阙焉。曹氏世系,出自有虞氏。今祀圜丘以始祖帝舜配,号圜丘曰皇皇帝天。方丘所祭曰皇皇后地,以舜妃伊氏配。天郊所祭曰皇天之神,以太祖武皇帝配。地郊所祭曰皇地之祗,以武宣皇后配。宗祀皇考高祖文皇帝于明堂,以配上帝。”十二月壬子冬至,始祀皇皇帝天于圜丘,以始祖有虞帝舜配。自正始以后,终魏世不复郊祀。

  魏元帝咸熙二年十二月甲子,使持节侍中太保郑冲、兼太尉司隶校尉李憙奉皇帝玺绶策书,禅位于晋。丙寅,武皇帝设坛场于南郊,柴燎告类于上帝,是时尚未有祖配。泰始二年正月,诏曰:“有司前奏郊祀权用魏礼,朕不虑改作之难,令便为永制,众议纷互,遂不时定,不得以时供飨神祗,配以祖考。日夕难企,贬食忘安,其便郊祀。”时群臣又议,五帝即天也,王气时异,故殊其号,虽名有五,其实一神。明堂南郊,宜除五帝之坐,五郊改五精之号,皆同称昊天上帝,各设一坐而已。地郊又除先后配祀。帝悉从之。二月丁丑,郊礼宣皇帝以配天,宗祀文皇帝于明堂以配上帝。是年十一月,有司又议奏,古者丘郊不异,宜并圆丘方丘于南北郊,更修立坛兆,其二至之祀合于二郊。帝又从之,一如宣帝所用王肃议也。是月庚寅冬至,帝亲祠圆丘于南郊。自是后,圆丘方泽不别立。

  太康三年正月,帝亲郊祀,皇太子、皇子悉侍祠。十年十月,又诏曰:“《孝经》‘郊祀后稷以配天,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上帝。’而《周官》云‘祀天旅上帝’,又曰‘祀地旅四望’。望非地,则明堂上帝不得为天也。往者众议除明堂五帝位,考之礼文不正。且《诗序》曰‘文武之功,起于后稷’,故推以配天焉。宣帝以神武创业,既已配天,复以先帝配天,于义亦所不安。其复明堂及南郊五帝位。愍帝都长安,未及立郊庙而败。

  元帝渡江,太兴二年始议立郊祀仪。尚书令刁协、国子祭酒杜夷议,宜须旋都洛邑乃修之。司徒荀组据汉献帝都许即便立郊,自宜于此修奉。骠骑王导、仆射荀崧、太常华恆、中书侍郎庾亮皆同组议,事遂施行,立南郊于已地。其制度皆太常贺循所定,多依汉及晋初之仪。三月辛卯,帝亲郊祀,飨配之礼一依武帝始郊故事。是时尚未立北坛,地祗众神共在天郊。

  明帝太宁三年七月,始诏立北郊,未及建而帝崩。及成帝咸和八年正月,追述前旨,于覆舟山南立之。天郊则五帝之佐、日月、五星、二十八宿、文昌、北斗、三台、司命、轩辕、后土、太一、天一、太微、句陈、北极、雨师、雷电、司空、风伯、老人,凡六十二神也。地郊则五岳、四望、四海、四渎、五湖、五帝之佐、沂山、岳山、白山、霍山、医无闾山、蒋山、松江、会稽山、钱唐江、先农,凡四十四神也。江南诸小山,盖江左所立,犹如汉西京关中小水皆有祭秩也。是月辛未,祀北郊,始以宣穆张皇后配,此魏氏故事,非晋旧也。

  康帝建元元年正月,将北郊,有疑议。太常顾和表:“泰始中,合二至之礼于二郊。北郊之月,古无明文,或以夏至,或同用阳月。汉光武正月辛未,始建北郊,此则与南郊同月。及中兴草创,百度从简,合七郊于一丘,宪章未备,权用斯礼,盖时宜也。至咸和中,议别立北郊,同用正月。魏承后汉,正月祭天以地配。时高堂隆等以为礼祭天不以地配,而称《周礼》三王之郊一用夏正。”于是从和议。是月辛未南郊,辛已北郊,帝皆亲奉。

  安帝元兴三年,刘裕讨桓玄,走之。已卯,告义功于南郊。是年,帝蒙尘江陵未反。其明年应郊,朝议以为宜依《周礼》,宗伯摄职,三公行事。尚书左丞王纳之独曰:“既殡郊祀,自是天子当阳,有君存焉,禀命而行,何所辩也。郊之兴否,岂如今日之比乎!”议者又云:“今宜郊,故是承制所得令三公行事。”又“郊天极尊,惟一而已,故非天子不祀也。庶人以上,莫不蒸尝,嫡子居外,介子执事,未有不亲受命而可祭天者。”纳之又曰:“武皇受禅,用二月郊,元帝中兴,以三月郊。今郊时未过,日望舆驾,无为欲速,而使皇舆旋反,更不得亲奉也。”于是从纳之议。

  郊庙牲币璧玉之色,虽有成文,秦世多以骝驹,汉则但云犊,未辩其色。江左南北郊同用玄牲,明堂庙社同以赤牲。

  礼,有事告祖祢宜社之文,未有告郊之典也。汉仪,天子之丧,使太尉告谥于南郊,他无闻焉。魏文帝黄初四年七月,帝将东巡,以大军当出,使太常以一特牛告祠南郊。及文帝崩,太尉钟繇告谥南郊,皆是有事于郊也。江左则废。

  礼,春分祀朝日于东,秋分祀夕月于西。汉武帝郊泰畤,平旦出竹宫,东向揖日,其夕西向揖月。既郊明,又不在东西郊也。后遂旦夕常拜。故魏文帝诏曰:“汉氏不拜日于东郊,而旦夕常于殿下东西拜日月,烦亵似家人之事,非事天神之道也。”黄初二年正月乙亥,祀朝日于东门之外,又违礼二分之义。魏明帝太和元年二月丁亥,祀朝日于东郊,八月己丑,祀夕月于西郊,始得古礼。及武帝太康二年,有司奏,春分依旧请车驾祀朝日,寒温未适,可不亲出。诏曰:“礼仪宜有常,若如所奏,与故太尉所撰不同,复为无定制也。间者方难未平,故每从所奏,今戎事弭息,惟此为大。”案此诏,帝复为亲祀朝日也。此后废。

  礼,“郊祀后稷以配天,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上帝。”魏文帝即位,用汉明堂而未有配。明帝太和元年,始宗祀文帝于明堂,齐王亦行其礼。

  晋初以文帝配,后复以宣帝,寻复还以文帝配,其余无所变革。是则郊与明堂,同配异配,参差不同矣。挚虞议以为:“汉魏故事,明堂祀五帝之神。新礼,五帝即上帝,即天帝也。明堂除五帝之位,惟祭上帝。案仲尼称‘郊祀后稷以配天,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上帝。’《周礼》,祀天旅上帝,祀地旅四望。望非地,则上帝非天,断可识矣。郊丘之祀,扫地而祭,牲用茧栗,器用陶匏,事反其始,故配以远祖。明堂之祭,备物以荐,玉牲并陈,笾豆成列,礼同人鬼,故配以近考。郊堂兆位,居然异体,牲牢品物,质文殊趣。且祖考同配,非谓尊严之美,三日再祀,非谓不黩之义,其非一神,亦足明矣。昔在上古,生为明王,没则配五行,故太昊配木,神农配火,少昊配金,颛顼配水,黄帝配土。此五帝者,配天之神,同兆之于四郊,报之于明堂。祀天,大裘而冕,祀五帝亦如之。或以为五精之帝,佐天育物者也。前代相因,莫之或废,晋初始从异议。《庚午诏书》,明堂及南郊除五帝之位,惟祀天神,新礼奉而用之。前太医令韩杨上书,宜如旧祀五帝。太康十年,诏已施用。宜定新礼,明堂及郊祀五帝如旧。”诏从之。江左以后,未遑修建。

  汉仪,太史每岁上其年历,先立春、立夏、大暑、立秋、立冬常读五时令,皇帝所服,各随五时之色。帝升御坐,尚书令以下就席位,尚书三公郎以令置案上,奉以入,就席伏读讫,赐酒一卮。魏氏常行其礼。魏明帝景初元年,通事白曰:“前后但见读春夏秋冬四时令,至于服黄之时,独阙不读,今不解其故。”散骑常侍领太史令高堂隆以为“黄于五行,中央土也,王四季各十八日。土生于火,故于火用事之末服黄,三季则否。其令则随四时,不以五行为令也,是以服黄无令。”斯则魏氏不读大暑令也。

  及晋受命,亦有其制。傅咸云:“立秋一日,白路光于紫庭,白旗陈于玉阶。”然则其日旗路皆白也。成帝咸和五年六月丁未,有司奏读秋令。兼侍中散骑常侍荀奕、兼黄门侍郎散骑侍郎曹宇驳曰:“尚书三公曹奏读秋令,仪注旧典未备。臣等参议光禄大夫臣华恆议,武皇帝以秋夏盛暑,常阙不读令,在春冬不废也。夫先王所以顺时读令者,盖后天而奉天时,正服尊严之所重。今服章多阙,加比热隆赫,臣等谓可如恆议,依故事阙而不读。”诏可。六年三月,有司奏“今月十六日立夏。今正服渐备,四时读令,是祗述天和隆杀之道,谓今故宜读夏令。”奏可。

  《礼》,孟春之月,“乃择元辰,天子亲载耒耜,措之于参保介之御间,帅三公九卿诸侯大夫躬耕帝藉”。至秦灭学,其礼久废。汉文帝之后,始行斯典。魏之三祖,亦皆亲耕藉田。

  及武帝泰始四年,有司奏耕祠先农,可,令有司行事。诏曰:“夫国之大事,在祀与农。是以古之圣王,躬耕帝藉,以供郊庙之粢盛,且以训化天下。近世以来,耕藉止于数步之中,空有慕古之名,曾无供祀训农之实,而有百官车徒之费。今修千亩之制,当与群公卿士躬稼穑之艰难,以率先天下。主者详具其制,下河南,处田地于东郊之南,洛水之北。若无官田,随宜使换,而不得侵人也。”于是乘舆御木辂以耕,以太牢祀先农。自惠帝之后,其事便废。

  江左元帝将修耕藉,尚书符问“藉田至尊应躬祠先农不”?贺循答:“汉仪无,止有至尊应自祭之文。然则《周礼》王者祭四望则毳冕,祭社稷五祀则絺冕,以此不为无亲祭之义也。宜立两仪注。”贺循等所上仪注又未详允,事竟不行。后哀帝复欲行其典,亦不能遂。

  汉仪,县邑常以乙未日祠先农,乃耕于乙地,以丙戌日祠风伯于戌地,以已丑日祠雨师于丑地,牲用羊豕。立春之日,皆青幡帻迎春于东郊外野中。迎春至自野中出,则迎拜之而还,弗祭。三时不迎。

  魏氏虽天子耕藉,籓镇阙诸侯百亩之礼。及武帝末,有司奏:“古诸侯耕藉田百亩,躬执耒以奉社稷宗庙,以劝率农功。今诸王临国,宜依修耕藉之义。”然竟未施行。

  《周礼》,王后帅内外命妇享先蚕于北郊。汉仪,皇后亲桑东郊苑中,蚕室祭蚕神,曰苑窳妇人、寓氏公主,祠用少牢。魏文帝黄初七年正月,命中宫蚕于北郊,依周典也。

  及武帝太康六年,散骑常侍华峤奏:“先王之制,天子诸侯亲耕藉田千亩,后夫人躬蚕桑。今陛下以圣明至仁,修先王之绪,皇后体资生之德,合配乾之义,而坤道未光,蚕礼尚缺。以为宜依古式,备斯盛典。”诏曰:“昔天子亲藉,以供粢盛,后夫人躬蚕,以备祭服,所以聿遵孝敬,明教示训也。今藉田有制,而蚕礼不修,由中间务多,未暇崇备。今天下无事,宜修礼以示四海。其详依古典,及近代故事,以参今宜,明年施行。”于是蚕于西郊,盖与藉田对其方也。乃使侍中成粲草定其仪。先蚕坛高一丈,方二丈,为四出陛,陛广五尺,在皇后采桑坛东南帷宫外门之外,而东南去帷宫十丈,在蚕室西南,桑林在其东。取列侯妻六人为蚕母。蚕将生,择吉日,皇后著十二笄步摇,依汉魏故事,衣青衣,乘油画云母安车,驾六騩马。女尚书著貂蝉佩玺陪乘,载筐钩。公主、三夫人、九嫔、世妇、诸太妃、太夫人及县乡君、郡公侯特进夫人、外世妇、命妇皆步摇、衣青,各载筐钩从蚕。先桑二日,蚕室生蚕著薄上。桑日,皇后未到,太祝令质明以一太牢告祠,谒者一人监祠。祠毕撤馔,班余胙于从桑及奉祠者。皇后至西郊升坛,公主以下陪列坛东。皇后东面躬桑,采三条,诸妃公主各采五条,县乡君以下各采九条,悉以桑授蚕母,还蚕室。事讫,皇后还便坐,公主以下乃就位,设飨宴,赐绢各有差。

  前汉但置官社而无官稷,王莽置官稷,后复省。故汉至魏但太社有稷,而官社无稷,故常二社一稷也。

  晋初仍魏,无所增损。至太康九年,改建宗庙,而社稷坛一庙俱徙。乃诏曰:“社实一神,其并二社之祀。”于是车骑司马傅咸表曰:

  《祭法》王社太社,各有其义。天子尊事郊庙,故冕而躬耕。躬耕也者,所以重孝享之粢盛。亲耕故自报,自为立社者,为藉田而报者也。国以人为本,人以谷为命,故又为百姓立社而祈报焉。事异报殊,此社之所以有二也。

  王景侯之论王社,亦谓春祈藉田,秋而报之也。其论太社,则曰王者布下圻内,为百姓立之,谓之大社,不自立之于京都也。景侯此论据《祭法》。《祭法》:“大夫以下成群立社,曰置社。”景侯解曰,“今之里社是也”。景侯解《祭法》,则以置社为人间之社矣。而别论复以太社为人间之社,未晓此旨也。太社,天子为百姓而祀,故称天子社。《郊特牲》曰:“天子太社,必受霜露风雨。”以群姓之众,王者通为立社,故称太社也。若夫置社,其数不一,盖以里所为名,《左氏传》盟于清丘之社是也。众庶之社,既已不称太矣,若复不立之京都,当安所立乎!

  《祭法》又曰,王为群姓立七祀,王自为立七祀。言自为者,自为而祀也;为群姓者,为群姓而祀也。太社与七祀其文正等。说者穷此,因云坟籍但有五祀,无七祀也。案祭,五祀国之大祀,七者小祀。《周礼》所云祭凡小祀,则墨冕之属也。景侯解大厉曰,“如周杜伯,鬼有所归,乃不为厉”。今云无二社者称景侯,《祭法》不谓无二,则曰“口传无其文也”。夫以景侯之明,拟议而后为解,而欲以口论除明文,如此非但二社当见思惟,景侯之后解亦未易除也。

  前被敕,《尚书·召告》乃社于新邑,惟一太牢,不二社之明义也。案《郊特牲》曰社稷太牢,必援一牢之文以明社之无二,则稷无牲矣。说者曰,举社则稷可知。苟可举社以明稷,何独不举一以明二?国之大事,在祀与戎。若有二而除之,不若过而存之。况存之有义,而除之无据乎?

  《周礼》封人掌设社壝,无稷字。今帝社无稷,盖出于此。然国主社稷,故经传动称社稷。《周礼》王祭社稷则絺冕,此王社有稷之交也。封人所掌社壝之无稷字,说者以为略文,从可知也。谓宜仍旧立二社,而加立帝社之稷。

  时成粲义称景侯论太社不立京都,欲破郑氏学。咸重表以为:“如粲之论,景侯之解文以此坏。《大雅》云‘乃立冢土’,毛公解曰,‘冢土,大社也。’景侯解《诗》,即用此说。《禹贡》‘惟土五色’,景侯解曰,‘王者取五色土为太社,封四方诸侯,各割其方色土者覆四方也’。如此,太社复为立京都也。不知此论何从而出,而与解乖,上违经记明文,下坏景侯之解。臣虽顽蔽,少长学门,不能默已,谨复续上。”刘寔与咸议同。诏曰:“社实一神,而相袭二位,众议不同,何必改作!其便仍旧,一如魏制。”

  其后挚虞奏,以为:“臣案《祭法》‘王为群姓立社曰太社,王自‘为立社曰王社。’《周礼》大司徒‘设其社稷之壝’,又曰‘以血祭祭社稷’,则太社也。又曰‘封人掌设王之社壝’,又有军旅宜乎社,则王社也。太社为群姓祈报,祈报有时,主不可废。故凡祓社衅鼓,主奉以从是也。此皆二社之明文,前代之所尊。以《尚书·召告》社于新邑三牲各文,《诗》称‘乃立冢土’,无两社之交,故废帝社,惟立太社。《诗书》所称,各指一事,又皆在公旦制作之前,未可以易《周礼》之明典,《祭法》之正义。前改建庙社,营一社之处,朝议斐然,执古匡今。世祖武皇帝躬发明诏,定二社之义,以为永制。宜定新礼,从二社。”诏从之。

  至元帝建武元年,又依洛京立二社一稷。其太社之祝曰:“地德普施,惠存无疆。乃建太社,保佑万邦。悠悠四海,咸赖嘉祥。”其帝社之祝曰:“坤德厚载,邦畿是保。乃建帝社,以神地道。明祀惟辰,景福来造。”

  汉仪,每月旦,太史上其月历,有司侍郎尚书见读其令,奉行其正。朔前后二日,牵牛酒至社下以祭日。日有变,割羊以祠社,用救日变。执事者长冠,衣绛领袖缘中衣、绛缘以行礼,如故事。自晋受命,日月将交会,太史乃上合朔,尚书先事三日,宣摄内外戒严。挚虞《决疑》曰:“凡救日蚀者,著赤帻,以助阳也。日将蚀,天子素服避正殿,内外严警。太史登灵台,伺侯日变,便伐鼓于门。闻鼓音,侍臣皆著赤帻,带剑入侍。三台令史以上皆各持剑,立其户前。卫尉卿驱驰绕宫,伺察守备。周而复始,亦伐鼓于社,用周礼也。又以赤丝为绳以系社,祝史陈辞以责之。社,勾龙之神,天子之上公,故陈辞以责之。日复常,乃罢。”

  汉建安中,将正会,而太史上言,正旦当日蚀。朝士疑会否,共谘尚书令荀彧。时广平计吏刘邵在坐,曰:“梓慎、裨灶,古之良史,尤占水火,错失天时。《礼》,诸侯旅见天子,入门不得终礼者四,日蚀在一。然则圣人垂制,不为变异豫废朝礼者,或灾消异伏,或推术谬误也。”彧及众人咸善而从之,遂朝会如旧,日亦不蚀,邵由此显名。

  至武帝咸宁三年、四年,并以正旦合朔却元会,改魏故事也。元帝太兴元年四月,合朔,中书侍郎孔愉奏曰:“《春秋》,日有蚀之,天子伐鼓于社,攻诸阴也;诸侯伐鼓于朝,臣自攻也。案尚书符,若日有变,便击鼓于诸门,有违旧典。”诏曰:“所陈有正义,辄敕外改之。”

  至康帝建元元年,太史上元日合朔,后复疑应却会与否。庾冰辅政,写刘邵议以示八坐。于时有谓邵为不得礼意,荀彧从之,是胜人之一失。故蔡谟遂著议非之,曰:“邵论灾消异伏,又以梓慎、裨灶犹有错失,太史上言,亦不必审,其理诚然也。而云圣人垂制,不为变异豫废朝礼,此则谬矣。灾祥之发,所以谴告人君,王者之所重诫,故素服废乐,退避正寝,百官降物,用币伐鼓,躬亲而救之。夫敬诫之事,与其疑而废之,宁慎而行之。故孔子、老聃助葬于巷党,以丧不见星而行,故日蚀而止柩,曰安知其不见星也。而邵废之,是弃圣贤之成规也。鲁桓公壬申有灾,而以乙亥尝祭,《春秋》讥之。灾事既过,犹追惧未已,故废宗庙之察,况闻天眚将至,行庆乐之会,于礼乖矣。《礼记》所云诸侯入门不得终礼者,谓日官不豫言,诸侯既入,见蚀乃知耳,非先闻当蚀而朝会不废也。引此,可谓失其义旨。刘邵所执者《礼记》也,夫子、老聃巷党之事,亦《礼记》所言,复违而反之,进退无据。然荀令所善,汉朝所从,遂使此言至今见称,莫知其误矣,后来君子将拟以为式,故正之云尔。”于是冰从众议,遂以却会。

  至永和中,殷浩辅政,又欲从刘邵议不却会。王彪之据咸宁、建元故事,又曰:“《礼》云诸侯旅见天子,不得终礼而废者四,自谓卒暴有之,非为先存其事,而侥幸史官推术缪错,故不豫废朝礼也。”于是又从彪之议。

  《尚书》“禋于六宗”,诸儒互说,往往不同。王莽以《易》六子,遂立六宗祠。魏明帝时疑其事,以问王肃,亦以为易六子,故不废。及晋受命,司马彪等表六宗之祀不应特立新礼,于是遂罢其祀。其后挚虞奏之,又以为:“案舜受终,‘类于上帝,系于六宗,望于山川’,则六宗非上帝之神,又非山川之灵也。《周礼》肆师职曰:‘用牲于社宗。’党正职曰:‘春秋祭禜亦如之。’肆师之宗,与社并列,则班与社同也。党正之禜,文不系社,则神与社异也。周之命祀,莫重郊社,宗同于社,则贵神明矣。又,《月令》孟冬祈于天宗,则《周礼》祭禜,《月令》天宗,六宗之神也。汉光武即位高邑,依《虞书》禋于六宗。安帝元初中,立祀乾位,礼同太社。魏氏因之,至景初二年,大议其神,朝士纷纭,各有所执。惟散骑常侍刘邵以为万物负阴而抱阳,冲气以为和。六宗者,太极冲和之气,为六气之宗者也。《虞书》谓之六宗,《周书》谓之天宗。是时考论异同,而从其议。汉魏相仍,著为贵祀。凡崇祀百神,放而不至,有其兴之,则莫敢废之。宜定新礼,祀六宗如旧。”诏从之。

  《礼》,王为群姓立七祀,曰司命、中霤、国门、国行、大厉、户、灶。仲春玄鸟至之日,以太牢祀高禖。《毛诗》《丝衣篇》,高子曰灵星之尸。汉兴,高帝亦立灵星祠。及武帝,以李少君故,始祠灶;及生戾太子,始立高禖。《汉仪》云,国家亦有五祀,有司行事,其礼颇轻于社稷,则亦存其典矣。又云,常以仲春之月,立高禖祠于城南,祀以特牲。又,是月也,祠老人星于国都南郊老人星庙。立夏祭灶,季秋祠心星于城南坛心星庙。元康时,洛阳犹有高禖坛,百姓祠其旁,或谓之落星。是后诸祀无闻,江左以来,不立七祀,灵星则配飨南郊,不复特置焉。

  左氏传“龙见而雩”,经典尚矣。汉仪,自立春到立夏,尽立秋,郡国尚旱,郡县各扫除社稷。其旱也,公卿官长以次行雩礼求雨,闭诸阳,衣皁,兴土龙,立土人,舞僮二佾,七日一变,如故事。武帝咸宁二年,春久旱。四月丁已,诏曰“诸旱处广加祈请”。五月庚午,始祈雨于社稷山川。六月戊子,获澍雨。此雩之旧典也。太康三年四月,十年二月,又如之。其雨多则禜祭,赤帻硃衣,闭诸阴,硃索萦社,伐硃鼓焉。

  《周礼》,王者祭昊天上帝、日月星辰、司中司命、风伯雨师、社稷、五土、五岳、山林川泽、四方百物,兆四类四望,亦如之。魏文帝黄初二年六月庚子,初礼五岳四渎,咸秩群祀,瘗沈珪璧。六年七月,帝以舟军入淮。九月壬戌,遣使者沈璧于淮。魏明帝太和四年八月,帝东巡,遣使者以特牛祠中岳。魏元帝咸熙元年,行幸长安,使使者以璧币礼祠华山。

  及穆帝升平中,何琦论修五岳祠曰:“唐虞之制,天子五载一巡狩,顺时之方,柴燎五岳,望于山川,遍于群神,故曰,因名山升中于天,所以昭告神祗,飨报功德。是以灾厉不作,而风雨寒暑以时。降及三代,年数虽殊,而其礼不易,五岳视三公,四渎视诸侯,著在经纪,所谓‘有其举之,莫敢废也。’及秦汉都西京,泾、渭、长水,虽不在祀典,以近咸阳故,尽得比大川之祠,而正立之祀可以阙哉!自永嘉之乱,神州倾覆,兹事替矣。惟灊之天柱,在王略之内也,旧台选百户吏卒,以奉其职。中兴之际,未有官守,庐江郡常遣大吏兼假四时祷赛,春释寒而冬请冰。咸和迄今,又复隳替。计今非典之祠,可谓非一。考其正名,则淫昏之鬼;推其糜费,则百姓之蠹。而山川大神更为简缺,礼俗穨紊,人神杂扰,公私奔蹙,渐以繁滋。良由顷国家多难,日不暇给,草建废滞,事有未遑。今元憝已歼,宜修旧典。岳渎之域,风教所被,来苏之众,咸蒙德泽。而神明禋祀,未之或甄,巡狩柴燎,其废尚矣。崇明前典,将俟皇舆北旋,稽古宪章,大厘制度。俎豆牲牢,祝嘏文辞,旧章靡记,可令礼官作式,归诸诚简,以达明德馨香,如斯而已。其诸袄孽,可粗依法令,先去其甚,俾邪正不黩。”时不见省。

  昔武王入殷,未及下车而封先代之后,盖追思其德也。孔子以大圣而终于陪臣,未有封爵。至汉元帝,孔霸以帝师赐爵,号褒成君,奉孔子后。魏文帝黄初二年正月,诏以议郎孔羡为宗圣侯,邑百户,奉孔子祀,令鲁郡修旧庙,置百户吏卒以守卫之。及武帝泰始三年十一月,改封宗圣侯孔震为奉圣亭侯。又诏太学及鲁国,四时备三牲以祀孔子。明帝太宁三年,诏给奉圣亭侯孔亭四时祠孔子祭直,如泰始故事。

  礼,始立学必先释奠于先圣先师,及行事必用币。汉世虽立学,斯礼无闻。魏齐王正始二年二月,帝讲论语通,五年五月,讲《尚书》通,七年十二月,讲《礼记》通,并使太常释奠,以太牢祠孔子于辟雍,以颜回配。武帝泰始七年,皇太子讲《孝经》通。咸宁三年,讲《诗》通,太康三年,讲《礼记》通。惠帝元康三年,皇太子讲《论语》通。元帝太兴二年,皇太子讲《论语》通。太子并亲释奠,以太牢祠孔子,以颜回配。成帝咸康元年,帝讲《诗》通。穆帝升平元年三月,帝讲《孝经》通。孝武宁康三年七月,帝讲《孝经》通。并释奠如故事。穆帝、孝武并权以中堂为太学。

  故事,祀皋陶于廷尉寺,新礼移祀于律署,以同祭先圣于太学也。故事,祀以社日,新礼改以孟秋之月,以应秋政。挚虞以为:“案《虞书》,皋陶作士师,惟明克允,国重其功,人思其当,是以狱官礼其神,系者致其祭,功在断狱之成,不在律令之始也。大学之设,义重太常,故祭于太学,是崇圣而从重也。律署之置,卑于廷尉,移祀于署,是去重而就轻也。律非正署,废兴无常,宜如旧祀于廷尉。又,祭用仲春,义取重生,改用孟秋,以应刑杀,理未足以相易。宜定新礼,皆如旧。”制:“可。”

  岁旦常设苇茭桃梗,磔鸡于宫及百寺之门,以禳恶气。案汉仪则仲夏设之,有桃印,无磔鸡。及魏明帝大修禳礼,故何晏禳祭议鸡特牲供禳衅之事。磔鸡宜起于魏,桃印本汉制,所以辅卯金,又宜魏所除也。但未详改仲夏在岁旦之所起耳。魏明帝青龙元年,诏郡国,山川不在祀典者勿祠。

  武帝泰始元年十二月,诏曰:“昔圣帝明王修五岳四渎,名山川泽,各有定制,所以报阴阳之功故也。然以道莅天下者,其鬼不神,其神不伤人,故祝史荐而无愧辞,是以其人敬慎幽冥而淫祀不作。末世信道不笃,僭礼渎神,纵欲祈请,曾不敬而远之,徒偷以求幸,袄妄相煽,舍正为邪,故魏朝疾之。其案旧礼具为之制,使功著于人者必有其报,而袄淫之鬼不乱其间。”二年正月,有司奏春分祠厉殃及禳祠,诏曰:“不在祀典,除之。”

  《王制》,天子七庙,诸侯以下各有等差,礼文详矣。汉献帝建安十八年五月,以河北十郡封魏武帝为魏公。是年七月,始建宗庙于鄴,自以诸侯礼立五庙也。后虽进爵为王,无所改易。延康元年,文帝继王位,七月,追尊皇祖为大王,丁夫人曰大王后。黄初元年十一月受禅,又追尊大王曰大皇帝,皇考武王曰武皇帝。二年六月,以洛京宗庙未成,乃祠武帝于建始殿,亲执馈奠,如家人礼。案《礼》将营宫室,宗庙为先,庶人无庙,故祭于寝,帝者行之非礼甚矣。

  明帝太和三年六月,又追尊高祖大长秋曰高皇,夫人吴氏曰高皇后,并在鄴庙。庙所祠,则文帝之高祖处士、曾祖高皇、祖大皇帝共一庙,考太祖武皇帝特一庙,百世不毁,然则所祠止于亲庙四室也。其年十一月,洛京庙成,则以亲尽迁处士主置园邑,使行太傅太常韩暨、行太常宗正曹恪持节迎高皇以下神主,共一庙,犹为四室而已。至景初元年六月,群公有司始更奏定七庙之制,曰:“大魏三圣相承,以成帝业。武皇帝肇建洪基,拨乱夷险,为魏太祖。文皇帝继天革命,应期受禅,为魏高祖。上集成大命,清定华夏,兴制礼乐,宜为魏烈祖。于太祖庙北为二祧,其左为文帝庙,号曰高祖昭祧,其右拟明帝,号曰烈祖穆祧。三祖之庙,万世不毁。其余四庙,亲尽迭迁,一如周后稷、文武庙祧之礼。”

  文帝甄后赐死,故不列庙。明帝即位,有司奏请追谥曰文昭皇后,使司空王朗持节奉策告祠于陵。三公又奏曰:“自古周人归祖后稷,又特立庙以祀姜嫄。今文昭皇后之于后嗣,圣德至化,岂有量哉!夫以皇家世妃之尊,神灵迁化,而无寝庙以承享祀,非以报显德,昭孝敬也。稽之古制,宜依周礼,别立寝庙。”奏可。太和元年二月,立庙于鄴。四月,洛邑初营宗庙,掘地得玉玺,方一寸九分,其文曰“天子羡思慈亲。”明帝为之改容,以太牢告庙。至景初元年十二月己未,有司又奏文昭皇后立庙京师,永传享祀,乐舞与祖庙同,废鄴庙。

  魏元帝咸熙元年,进文帝爵为王,追命舞阳宣文侯为宣王,忠武侯为景王。是年八月,文帝崩,谥曰文王。

  武帝泰始元年十二月丙寅,受禅,丁卯,追尊皇祖宣王为宣皇帝,伯考景王为景皇帝,考文王为文皇帝,宣王妃张氏为宣穆皇后,景王夫人羊氏为景皇后。二年正月,有司奏置七庙。帝重其役,诏宜权立一庙。于是群臣议奏:“上古清庙一宫,尊远神祗。逮至周室,制为七庙,以辩宗祧。圣旨深弘,远迹上世,敦崇唐虞,舍七庙之繁华,遵一宫之远旨。昔舜承尧禅,受终文祖,遂陟帝位,盖三十载,月正元日,又格于文祖,遂陟帝位,此则虞氏不改唐庙,因仍旧宫。可依有虞氏故事,即用魏庙。”奏可。于是追祭征西将军、豫章府君、颍川府君、京兆府君,与宣皇帝、景皇帝、文皇帝为三昭三穆。是时宣皇未升,太祖虚位,所以祠六世,与景帝为七庙,其礼则据王肃说也。七月,又诏曰:“主者前奏,就魏旧庙,诚亦有准。然于祗奉神明,情犹未安,宜更营造。”于是改创宗庙。十一月,追尊景帝夫人夏侯氏为景怀皇后。任茂议以为夏侯初嫔之时,未有王业。帝不从。太康元年,灵寿公主修丽祔于太庙,周汉未有其准。魏明帝则别立平原主庙,晋又异魏也。六年,因庙陷,当改修创,群臣又议奏曰:“古者七庙异所,自宜如礼。”诏又曰:“古虽七庙,自近代以来皆一庙七室,于礼无废,于情为叙,亦随时之宜也。其便仍旧。”至十年,乃更改筑于宣阳门内,穷极壮丽,然坎位之制犹如初尔。庙成,帝用挚虞议,率百官迁神主于新庙,自征西以下,车服导从皆如帝者之仪。及武帝崩则迁征西,及惠帝崩又迁豫章。而惠帝世愍怀太子、太子二子哀太孙臧、冲太孙尚并祔庙,元帝世,怀帝殇太子又祔庙,号为阴室四殇。怀帝初,又策谥武帝杨后曰武悼皇后,改葬峻阳陵侧,别祠弘训宫,不列于庙。

  元帝既即尊位,上继武帝,于元为祢,如汉光武上继元帝故事也。是时,西京神主,堙灭虏庭,江左建庙,皆更新造。寻以登怀帝之主,又迁颍川,位虽七室,其实五世,盖从刁协以兄弟为世数故也。于时百度草创,旧礼未备,毁主权居别室。至太兴三年正月乙卯,诏曰:“吾虽上继世祖,然于怀、愍皇帝皆北面称臣。今祠太庙,不亲执觞酌,而令有司行事,于情礼不安。可依礼更处。”太常恆议:“今圣上继武皇帝,宜准汉世祖故事,不亲执觞爵。”又曰:“今上承继武帝,而庙之昭穆,四世而已,前太常贺循、博士傅纯,并以为惠、怀及愍,宜别立庙。然臣愚谓庙室当以容主为限,无拘常数。殷世有二祖三宗,若拘七室,则当祭祢而已。推此论之,宜还复豫章、颍川,全祠七庙之礼。”骠骑长史温峤议:“凡言兄弟不相入庙,既非礼文,且光武奋剑振起,不策名于孝平,务神其事,以应九世之谶,又古不共庙,故别立焉。今上以策名而言,殊于光武之事,躬奉蒸尝,于经既正,于情又安矣。太常恆欲还二府君,以全七世,峤谓是宜。”骠骑将军王导从峤议。峤又曰:“其非子者,可直言皇帝敢告某皇帝,又若以一帝为一世,则不祭祢,反不及庶人。”帝从峤议,悉施用之。于是乃更定制,还复豫章、颍川于昭穆之位,以同惠帝嗣武故事,而惠、怀、愍三帝自从《春秋》尊尊之义,在庙不替也。

  及元帝崩,则豫章复迁。然元帝神位犹在愍帝之下,故有坎室者十也。至明帝崩,而颖川又迁,犹十室也。于时续广太庙,故三迁主并还西储,名之曰祧,以准远庙。成帝咸康七年五月,始作武悼皇后神主,祔于庙,配飨世祖。成帝崩而康帝承统,以兄弟一世,故不迁京兆,始十一室也。

  至康帝崩,穆帝立,永和二年七月,有司奏:“十月殷祭,京兆府君当迁祧室。昔征西、豫章、颍川三府君毁主,中兴之初权居天府,在庙门之西。咸康中,太常冯怀表续奉还于西储夹室,谓之为祧,疑亦非礼。今京兆迁入,是为四世远祖,长在太祖之上。昔周室太祖世远,故迁有所归。今晋庙宣皇为主。而四祖居之,是屈祖就孙也;殷祫在上,是代太祖也。”领司徒蔡谟议:“四府君宜改筑别室,若未展者,当入就太庙之室,人莫敢卑其祖,文武不先不窋。殷祭之日,征西东面,处宣皇之上。其后迁庙之主,藏于征西之祧,祭荐不绝。”护军将军冯怀议:“礼,无庙者为坛以祭,可立别室藏之,至殷禘则祭于坛也。”辅国将军谯王司马无忌等议:“诸儒谓太王、王季迁主,藏于文武之祧。如此,府君迁主宜在宣帝庙中。然今无寝室,宜变通而改筑。又殷祫太庙,征西东面。”尚书郎孙绰与无忌议同,曰:“太祖虽位始九五,而道以从暢,替人爵之尊,笃天伦之道,所以成教本而光百代也。”尚书郎徐禅议:“《礼》‘去祧为坛,去坛为墠’,岁祫则祭之。今四祖迁主,可藏之石室,有祷则祭于坛墠。”又遣禅至会稽,访处士虞喜。喜答曰:“汉世韦玄成等以毁主瘗于园,魏朝议者云应埋两阶之间。且神主本在太庙,若今别室而祭,则不如永藏。又四君无追号之礼,益明应毁而无祭。”是时简文为抚军、与尚书郎刘邵等奏:“四祖同居西祧,藏主石室,禘祫及祭,如先朝旧仪。”时陈留范宣兄子问此礼,宣答曰:“舜庙所祭,皆是庶人,其后世远而毁,不居舜上,不序昭穆。今四君号犹依本,非以功德致祀也。若依虞主之瘗,则犹藏子孙之所;若依夏主之埋,则又非本庙之阶。宜思其变,则筑一室,亲未尽则禘祫处宣帝之上,亲尽则无缘下就子孙之列。”其后太常刘遐等同蔡谟议。博士张凭议:“或疑陈于太祖者,皆其后之毁主,凭案古义无别前后之文也。禹不先鲧,则迁主居太祖之上,亦何疑也。”于是京兆迁入西储,同谓之祧,如前三祖迁主之礼,故正室犹十一也。穆帝崩而哀帝、海西并为兄弟,无所登除。咸安之初,简文皇帝上继元皇,世秩登进,于是颍川、京兆二主复还昭穆之位。至简文崩,颍川又迁。

  孝武帝太元十二年五月壬戌,诏曰:“昔建太庙,每事从俭,太祖虚位,明堂未建。郊祀国之大事,而稽古之制阙然,便可详议。”祠部郎中徐邈议:“圆丘郊祀,经典无二,宣皇帝尝辩斯义,而检以圣典。爰及中兴,备加研极,以定南北二郊,诚非异学所可轻改也。谓仍旧为安。武皇帝建庙六世,祖三昭三穆。宣皇帝创基之主,实惟太祖,亲则王考。四庙在上,未及迁世,故权虚东向之位也。兄弟相及,义非二世。故当今庙祀,世数未足,而欲太祖正位,则违事七之义矣。又《礼》曰庶子王亦禘祖立庙,盖谓支胤援立,则亲近必复。京兆府君于今六世,宜复立此室,则宣皇未在六世之上,须前世既迁,乃太祖位定耳。京兆迁毁宜藏主于石室,虽禘祫犹弗及。何者?传称毁主升合乎太祖,升者自下之名,不谓可降尊就卑也。太子太孙,阴室四主,储嗣之重,升祔皇祖,所配之庙,世远应迁,然后从食之孙,与之俱毁。明堂方圆之制,纲领已举,不宜阙配帝之祀。且王者以天下为家,未必一邦,故周平、光武无废于二京也。明堂所配之神,积疑莫辩。案《易》‘殷荐上帝,以配祖考’,祖考同配,则上帝亦为天,而严父之义显。《周礼》旅上帝者,有故告天,与郊祀常礼同用四圭,故并言之。若上帝是五帝,《经》文何不言祀天旅五帝,祀地旅四望乎?”侍中车胤议同。又曰:“明堂之制,既其难详,且乐主于和,礼主于敬,故质文不同,音器亦殊。既茅茨广夏,不一其度,何必守其形范,而不弘本从俗乎?九服咸宁,河朔无尘,然后明堂辟雍可崇而修之。”时朝议多同,于是奉行,一无所改。十六年,始改作太庙殿,正室十四间,东西储各一间,合十六间,栋高八丈四尺。备法驾迁神主于行庙,征西至京兆四主及太子太孙各用其位之仪服。四主不从帝者之仪,是与太康异也。诸主既入庙,设脯醢之奠。及新庙成,神主还室,又设脯醢之奠。十九年二月,追尊简文母会稽太妃郑氏为简文皇帝宣太后,立庙太庙道西。及孝武崩,京兆又迁,如穆帝之世四祧故事。

  义熙九年四月,将殷祠,诏博议迁毁之礼。大司马琅邪王德文议:“泰始之初,虚太祖之位,而缘情流远,上及征西,故世尽则宜毁,而宣帝正太祖之位。又汉光武移十一帝主于洛邑,则毁主不设,理可推矣。宜筑别室,以居四府君之主,永藏而弗祀也。”大司农徐广议:“四府君尝处庙堂之首,歆率土之祭,若埋之幽壤,于情理未必咸尽。谓可迁藏西储,以为远祧,而禘飨永绝也。”太尉谘议参军袁豹议:“仍旧无革,殷祠犹及四府君,情理为允。”时刘裕作辅,意与大司马议同,须后殷祠行事改制。会安帝崩,未及禘而天禄终焉。

  武帝咸宁五年十一月己酉,弘训羊太后崩,宗庙废一时之祀,天地明堂去乐,且不上胙。穆帝升平五年十月己卯,殷祀,以帝崩后不作乐。孝武太元十一年九月,皇女亡,及应烝祠,中书侍郎范1111奏:“案《丧服传》有死宫中者三月不举祭,不别长幼之与贵贱也。皇女虽在婴孩,臣窃以为疑。”于是尚书奏使三公行事。

  武帝泰始七年四月,帝将亲祠,车驾夕牲,而仪注还不拜。诏问其故,博士奏历代相承如此。帝曰:“非致敬宗庙之礼也。”于是实拜而还,遂以为制,夕牲必躬临拜,而江左以来复止。

  魏故事,天子为次殿于庙殿之北东,天子入自北门。新礼,设次殿于南门中门外之右,天子入自南门。挚虞以为:“次殿所以为解息之处,凡适尊以不显为恭,以由隐为顺,而设之于上位,入自南门,非谦厌之义。宜定新礼,皆如旧说。”从之。

  礼,大事则告祖祢,小事则特告祢,秦汉久废。魏文帝黄初四年七月,将东巡,以大军当出,使太常以特牛告南郊。及文帝崩,又使太尉告谥策于南郊。自是迄晋相承,告郊之后仍以告庙,至江左其礼废。至成帝咸和三年,苏峻覆乱京都,温峤等立行庙于白石,复行其典。告先君及后曰:“逆臣苏峻,倾覆社稷,毁弃三正。污辱海内。臣侃、臣峤、臣亮等手刃戎首,龚行天罚。惟中宗元皇帝、肃祖明皇帝、明穆皇后之灵,降鉴有罪,剿绝其命,翦此群凶,以安宗庙。臣等虽陨首摧躯,犹生之年。”

  魏明帝太和三年,诏曰:“礼,王后无嗣,择建支子,以继大宗,则当纂正统而奉公义,何得复顾私亲哉!汉宣继昭帝后,加悼考以皇号。哀帝以外籓援立,而董宏等称引亡秦,惑误朝议,遂尊恭皇,立庙京师。又宠籓妾,使比长信,僭差无礼,人神弗佑。非罪师丹忠正之谏,用致丁傅焚如之祸。自是之后,相踵行之。其令公卿有司,深以前世为戒。后嗣万一有由诸侯入奉大统,则当明为人后之义。敢为佞邪导谀君上,妄建非正之号,谓考为皇,称妣为后,则股肱大臣诛之无赦。其书之金策,藏之宗庙。”是后高贵、常道援立,皆不外尊。及愍帝建兴四年,司徒梁芬议追尊之礼,帝既不从,而左仆射索綝等亦称引魏制,以为不可,故追赠吴王为太保而已。元帝太兴二年,有司言琅邪恭王宜称皇考。贺循议云:“礼典之义,子不敢以己爵加其父号。”帝又从之。

译文及注释

  人类包含着天地阴阳之间的灵气,有着悲哀欢乐喜悦愤怒的情感。圣人传下典范,作为人民的准则。节制他们的骄淫,来防止他们暴乱;崇拜天地,虔心敬奉鬼神,排列尊卑位序,定下夫妇道义,然后对国家对家族,就能够治理好了。《传》说:“一日克己复礼,天下归仁。”至于从开天辟地以来,燧人氏钻木取火,志向重在谦恭俭朴,情怀不在乎玉帛财物,而是在春天的溪涧岸边酌饮清流,在秋天的森林附近放火驱赶封豕,也没有什么不完美的地方。轩辕颛顼依从神灵,唐尧虞舜查考古制,传到兴隆的周朝,典章制度大为完备。既留下了设置百官的榜样,制定了不可更改的法规;又有关于礼的规章三百条,各种仪式三千种,都是用来弘扬传布上天的意旨,调整规范人类的行为。周代末期世风浇薄讹变,王道衰微,事情违背了美好国家的传统,礼仪中连治家之道也已丧失。趟简子向太叔询问揖让周旋的礼节,回答说:“那祇能叫做仪式而不是真正的礼。”天经地义的道理,从此更加无人理会。哀公十一年,孔子从卫国回到鲁国,探究三代的典范,传写百王的教训,当时没有明君,他的主张无法施行。

  如果任情发展,则仁必然被抛到一边;如果听任异端作怪,则儒学之风可能被排斥在外。因此汉文帝废除了两年的丧制,光武帝将郊祀并成一次进行。这种迎合时俗的做法,是不值得肯定的可是西汉元鼎年间,束汉永平时代,推行教化尊重士绅,倡导儒学任用儒生,两漠时代的兴盛,在造时期最为美好。到后来山中小鱼成了庙堂的供品,沼泽的野猪也一反常规,礼乐制度长期被弃,世风崇尚浮华,不过祭祀的礼仪,大体上还保存着。曹魏时期,典章制度很好。王盛、高堂隆等人,博学通晓前人的记载,像三千条的《周礼》,十七篇的仪礼等学问,分别根据旧有的文献整理后行于当世,这岂不是常称道的帮助国君遵循尧舜的原则吗。人们希望天下大治,可当时赶上的却不是善政,周代传下的典章,行用太多就违反了当时的习俗,但是残留下来的篇章典册裹还是有可供参考的东西的。景初元年,在洛阳南边的委粟山营造圆丘,祭祀的那天用始祖帝舜配飨,玉制的祭器中盛着鲜鱼,陶制的容器中装着清水,不是士大夫们为他策划,那么谁能够做到这些事呢!

  宣帝景帝戎马征战,没来得及制定造方面的制度。立尘年间平定呈玺,九州统一,礼仪典籍都集中了,乐器祭器归属一处,于是齐鲁一带的儒生们各自携带著书籍来投奔。武皇帝也因为平定寇盗祸乱,想要提倡礼仪规范。那时的祭祀吉礼中,使用的三脊菁茅不加修剪,在日观峰祭天不用大的碹玉;那时的丧葬凶礼中,穿深衣戴布冠,撤宴减膳。宣扬了一谦三益的道理,教化就推行开来了。元帝中兴晋朝时,事务有很多要权宜处置,从前的典章制度,几乎消亡。因此常侍戴邈上朝呈递表章说:“当今天地更新,万物开始兴盛,扫荡近代的流弊,创立千年的表率。因此崇尚忠义的节操,成就文教的风俗;整理好弹琴的仪容,就能引出和谐的共鸣。”他是要用这些来倡导礼仪文明,鼓励皇帝以身作则的。以后,王道衰落,里过掌权,政令由他自己发出,而有关官员玷污斯文,粉饰权臣,皇帝威风扫地,大臣为所欲为。《记》说:“如果没有名位,就不可能推行礼乐。”难道说的就是这种情况吗置开始有苞塑、堑迚制定出国家典章,墓置时期有苞盗、王协修订朝廷礼仪。《周官》中的五种礼,吉礼、凶礼、军礼、宾礼、嘉礼,其中吉礼中最重要的,莫过于祭祀,所以《洪范》中的八政,第三位的叫做祀。祀,就是用来表达孝心事奉祖先,和神明沟通的方式。汉朝建立,在秦摧残儒学之后,制度上有很多方面还没有能够恢复古代的样子。历经东京、西京四百多年,故有不少改变。魏室接着汉末的大乱,旧的典章被破坏干净,下令侍中王粲、尚书卫觊起草拟定朝廷礼仪。到晋国建立,文帝又命令荀颉接着魏代做过的事,撰修新的礼仪制度,参考当时情况和古代遣制,更改其中的章节条文,羊枯、任恺、庾峻、应贞共同审定,成为一百六十五篇,奏献给皇上。太康初年,尚书仆射朱整上奏请求交付尚书郎挚虞推敲。挚虞就其当改之处上奏章说:臣整理已故太尉荀频所修撰的《五礼》,臣认为开创帝业而传诸后世,是帝王的美事;使礼仪兴隆来引导教化,是治理邦国的大事。因此臣以前上表陈述礼仪方面事宜而被延滞,请尽速施行。又认为《丧服》部分疑缺的最多,应当补充并确定。又认为现在的礼制篇幅太多,应当归类合并。奏章很久没有得到批示,因而害怕受到忽视。凡是冠婚祭会一类的吉礼,有关的制度变化很少;至于《丧服》,生活中很常用,但特别容易丧失要旨。所以子张怀疑高宗居丧三年而不说话的事,子思不允许他的儿子为已被休弃的生母服丧,子游认为异父兄弟之间服大功,可是子夏认为应该服齐衰,到孔子去世后门人就不明白如何服丧了。这些人都是聪明通达研习礼制,上读周朝典章,下从师仲尼,浸润在圣人训诫中,讲习钻研了很多年,可是遇到丧事,仍然还是这样,这说明丧礼容易糊涂,不能不仔细对待。何况从那以后,典章被焚毁散失,离圣人更远,丧制中的错谬,就是很自然的了。因此《丧服》一卷,卷帙不足一握,可是争论解说纷然繁多。三年的丧期,郑玄说二十七个月,王肃说二十五个月。改葬后的丧服,郑玄说穿三个月鳃服,王肃说葬事一结束就不穿了。改嫁了的继母去世后,郑玄说应该服丧,王肃说跟着继母寄居别人家中得到养育后才为她服丧。对于不满八岁而夭折的孩子,郑玄说孩子生下后满了一个月就哭他一天,王卢说把哭的日敷改成服丧一个月。像这样的情况很多。《丧服》的本文很简略,必须有注解才能弄明白它的内容;后人的解释欠详,世人说是子夏作的。郑玄王肃以《经》和《传》为本,却各有异同,天下人都弄不清楚,没有谁明白哪个正确。然而荀题衹写下古代的《经》文而已,完全删除了王夏的《传》和前代大儒的注解,那样做是不可能施行的。到了应用到具体事情上时,自然还要出现不同的解释,一个那样说一个这样说,不能用它来确定制度。臣认为现在应当参考《礼记》,适当选取《传》的说法,弥补它的不足,统一其中不同的地方。可以依照王星堡所撰写的《丧服变除》,使事类条例明白无误,以此根除疑问争端,然后使制度没有两种形式,全都根据同样的规定。另外遣部礼规要在天下颁行,所以不应该太繁琐。苞题定为一百六十五篇,每篇为一卷,共十五万多字,臣仍然认为卷数多文辞繁,大部分都是重复的。试看《尚书.尧典》祭祀山川的礼,祇对东岳详细列出了牺牲和币物的数目,陈说了应用的仪式,其余的就祇是说“如初”。《周礼》中记载祭祀天地五帝和供享先王的礼,对事情相同的都衹说“也和它一样”,文辞简约而意思明了。如今礼仪情况相同而名称不同的,就另立成篇,卷帙繁多而不明白。都应该省略文辞沟通事类,根据情况合并它们,事情不同,就列出它们的不同处。像这样的话,减去的有三分之一。

  垫虞将新的礼规推敲完毕后,在元康元年呈上。他提出的衹有明堂五帝、二社六宗以及吉凶王公方面的制度,共十五篇。有诏令下来批准了他的提议。后来垫廛和坛盛接着从事这件工作,最终没有告成。中原陷落了,挚虞的《决疑注》,就成了那时的遣事。到了东晋时期,仆射刁协、太常苞盛补充整理旧时文献,光禄大夫蔡谟又接着做过这方面的工作。

  魏明帝太和元年正月丁未,郊祀武帝来配享上天,在明堂宗祀文帝来配享上帝。在当时,两汉郊里的制度都留存着,魏对它进行的增损情况很清楚。四年八月,天子到东部巡枧,路过繁昌,派执金吾臧霸代行太尉的事,用公牛祭受禅坛。景初元年十月乙卯,开始在洛阳南面的委粟山营造圆丘。韶令说:“西汉初年,正值秦朝焚书坑儒之后,收集残存的文献,以供祭天祀地之用。从甘泉的后土,到雍的五峙,神祇的祭坛和方位,很多都不常见,都因为设置和废除没有常规,一时那样一时这样,四百多年,没有了梢祭的礼仪,古时候历代都有的事,竟然有了缺漏。直压的世系,是从查廛压传下来的。现在祭礼圆丘用始祖帝舜配享,称号圆丘为皇皇帝天。在方丘祭祀的叫皇皇后地,用舜的妃子伊氏配享。在天郊祭祀的叫皇天之神,用太祖武皇帝配享。在地郊祭祀的叫皇地之祇,用武宣皇后配享。在明堂宗祀皇考高祖文皇帝,用来配享上帝。”十二月壬子冬至日,首次在圆丘祭祀皇皇帝天,用始祖直处帝爱配享。从正盘以后,直到魏世结束都不再有郊祀。

  魏元帝咸熙二年十二月甲子,使持节侍中太保壑迚、兼太尉司隶校尉奎台捧着皇帝的玉玺和策书,禅位给晋。丙寅,武皇帝在南郊设立坛场,烧柴祭天向上帝报告,当时还没有用祖先配享。泰始二年正月,韶令说:“有司以前奏议郊祀时权且应用魏的礼仪,朕想到重新制定很难,便把它作为定制执行,以至于议论纷纭,没有及时确定,不能够按时供飨神衹,用祖考配享。时间流逝就难以追上,减少了对神灵祖先的供飨就难以心安,还是马上郊祀。”当时群臣又讨论,五帝就是天,王气因时而异,所以称号不一样,其实是同一个神。在明堂宗祀和在南郊祭天,应当除去五帝的神位,五郊时改掉关于五方之星的五精的称号,都共同称为昊天上帝、各设一个神位就可以了。地郊时又除去用先后配祀的做法。帝一概同意了。二月丁丑,郊祀宣皇帝用以配享天,在明堂宗祀文皇帝用以配享上帝。这一年的十一月,有司又奏上一个提议,说古时候营造丘和进行郊祀是一致的,应该在南郊北郊都营造圆丘和方丘,另外修建坛场,将夏至冬至时的祭祀合并到二郊去。帝又同意了,完全和宣帝采用王卢的提议一样。这个月的庚寅日是冬至,帝亲自在南郊祭天。从此以后,圆丘和方泽不再分别设置。

  太康三年正月,帝亲自在郊祭祀,皇太子、皇子们全都侍从祭祀。十年十月,又下诏说“《孝经》说‘郊祀时用后稷来配享上天,宗祀时在明堂用塞王来配享上帝’。可是《周官》说‘祀天时位列上帝,,又说‘祀地时位列四方山川。山川不等于地,那么明堂上帝就不能是等于天的。以往众人提议去除明堂中的五帝神位,根据礼仪文献考察是不正确的。况且《序》说‘塞王亘逗的功业,是从后墨开始的,,因此推出他来配享上天。宣帝凭神武创业,已经配享上天了,又用先帝来配享上天,从道理上来说是不合适的。还是恢复明堂和南郊的五帝的神位。”堕童在旦塞建都,还没来得及建立郊庙就败亡了。

  五童渡辽以后,主兴二年才开始商议设立郊祀仪规。尚书令刁协、国子祭酒杜夷提议,应当等回到首都盗昼之后再设置。司徒苞塑根据选麸查一迁都尽量就设立郊祀,认为自然应当在当地施行奉祀。骠骑将军王导、仆射荀崧、太常华垣、中书侍郎厘壶都同意茎组的提议,于是这件事情就施行了,在巳地设立南郊。当时的制度都是太常贺遁制定的,大部分依照坠和晋初的仪规。二月辛卯,帝亲自郊祀,飨配方面的礼规一概依从以前亘竖童首次郊祀的情况。当时还没有设立北坛,地衹等神明都和天神放在一起。

  三年七月,才下诏设立北郊,还没来得及建立而明帝就去世了。到成帝咸和八年正月,追念前代的旨意,在覆舟山南边设立了它。祭天时有五帝和其他的神:日月、五星、二十八宿、文昌、北斗、三台、司命、轩辕、后土、太一、天一、太微、句陈、北极、雨师、雷电、司空、风伯、老人,共是六十二位神。祭地时有五岳、四望、四海、四渎、五湖、五人帝、五人帝的佐臣、沂山、岳山、白山、霍山、医无题山、蓝山、查巡、盒登山、钱卢辽、先农,共是四十四位神。江南各座小山的神位,都是束晋时期设立的,正像汉代西京时期关中的小河流都有祭祀的位次一样。这个月辛未,在北郊祭祀,开始用宣穆张皇后配享,这是魏时就有的先例,不是晋的旧制。

  康帝建元元年正月,打算在北郊祭祀,有表示疑惑的议论。太常顾和上表说:“泰始年间,将冬夏二至的祭礼合并到天地二祀的郊祀中去。北郊的时间,古代没有明文规定传下来,有的在夏至,有的在阳气复归的冬至。汉光武正月辛未,开始行北郊礼,逭就和南郊礼同在一个月。到中兴后,各种制度都从简,将七种郊祀礼合并在一处进行,宪章规制还没有完全制定出来,权且应用这样的礼仪,也是随时合宜的事。到咸和年问,议定另外设立北郊,同在正月进行。魏继承{继的制度,在正月祭天而用地配享。当时高堂建等人认为按照礼规祭天时不用地配享,并称道《周礼》中三王的郊祀一概用的是夏历。”于是采纳题塑的提议。当月辛未进行南郊礼,辛巳进行北郊礼,皇帝全都亲自参与行祭。

  三年,窒蜒讨伐但宝,打跑了他。己卯,在南郊以大功祭告于天。这一年,帝落难到没有返回。第二年应该进行郊祀礼,朝中意见认为应该依照《周礼》,由宗伯代行主祭,由三公执行祭事。衹有尚书左丞王纳之说:“既然要祭天,自然是天子南面而治的时候,有国君在那裹,禀承旨意去执行,有什么可讨论的。是否应该郊祀,哪裹能像今天这样商议决定呀!”提议的人又说:“现在就应当郊祀,所以承奉以前的礼制而可以让三公代行其事。”纳之又说:“祭天为至尊之事,衹能由一人为之,所以不是天子不能祭祀。庶人以上的人,没有不是衹行蒸祭尝祭礼的。嫡子在外,就由庶子执行,还没有不是亲身接受丫上天的使命却可以去祭天的人。”纳之又说:“武皇接受禅让,在二月郊祀;元帝中兴,在三月郊祀。如今郊祀的时候还没有过去,天天盼望皇帝回来,不要做那种提前的事,以致皇帝返回以后,再不能亲自奉祭。”于是听从了纳之的意见。

  郊祀庙祭时用的牺牲币帛玉璧玉器的颜色,虽有明文规定,但是秦多用赤毛黑鬣的聊驹,汉却衹说用牛犊,不管它的颜色。束晋时期南郊祀和北郊祀都用玄色牲口,明堂祭和庙祭社祭都用赤色牺牲。

  礼规中有如果有事要告诉祖先应该在社庙祭告的条文,没有在郊庙祭告的规章。漠代的仪典中说,天子去世后,让太尉在南郊把给他的谧号祭告给上天和亡灵,其他的就没有听说了。魏文童董翅四年七月,帝将要去东方巡视,因为大军要出发,派太常用一头大公牛到南郊祭天。到塞童崩后,太尉钟逊在南郊告谧于天,都是因为有大事而郊祀。东晋时期废置了这些礼仪。

  礼的规定,春分时早晨在束边祭太阳,秋分时黄昏在西边祭月亮。汉武帝在泰时祭天,清晨从笪宣出门,朝东向太阳行揖礼,当天黄昏朝西向月亮行揖礼。利用郊祀的日子,并不到柬边或西边去行祭祀礼。以后就在清晨和黄昏进行经常性的拜礼。所以魏文帝的诏书说:“汉氏不在东郊拜祭太阳,而是早晨或黄昏在宫殿的前边朝东或朝西拜祭太阳月亮,烦琐粗俗像是普通人家做的事,不是事奉上天和神交往的正道。”黄初二年正月乙亥,在东门的外面朝祭太阳,逭又违背了在二分的时候祭拜日月的礼规。魏明帝太和元年二月丁亥,在东边的郊外朝祭太阳,八月己丑,在西边的郊外夕祭月亮,这才符合古礼。到了亘逊左尘二年,有司奏报说,春分时依照旧例皇帝要去朝祭太阳,因为气候冷暖不合适,可以不必亲自出城。诏书说:“礼仪应当持之以恒,如果像奏告的那样做了,和已故太尉撰定的礼规不同,又成了没有定制了。以前正逢国难还没有平定,所以常常听从你们的奏议,如今战事已经结束,祇有这些事是最重要的。”根据这道韶书,皇帝又亲自朝祭太阳。这一条后来给废止了。

  礼的规定,“郊祀后稷来配享上天,在明堂宗祀文王来配享上帝”。魏文帝即位后,用汉代的明堂礼仪却没有配享的。明帝太和元年,才在明堂宗祀文帝,齐王也实行这种礼仪。

  晋朝初年用文帝配享,后来又用宣帝,不久又用文帝配享,其他方面没有什么变革。这样看来郊祀和明堂的礼仪中,在配享方面,情况是不一致的。挚虞的意见认为:“汉魏的旧例,在明堂祭祀五帝的神灵。新礼的规定,五帝就是上帝,就是天帝。在明堂中去除五帝的神位,衹祭上帝。案仲尼说‘郊祀后稷来配享天,在明堂宗祀文王来配享上帝,。《周礼》上规定,祀天时旅祭上帝,祀地时旅祭四望。望不等于地,那么上帝不等于天,就完全可以清楚了。在郊外圆丘的祭祀,扫干净一块地方就地设祭,贡奉的牺牲用的是蚕茧和栗子,器皿用的是陶器之类,事物返回到它开始的样子,所以用远祖配享。明堂的祭祀,陈列各种物品作为供品,玉器牺牲都献上,篷豆祭器成行成列,礼仪方面人间和鬼神没有区别,所以用较近的祖辈配享。郊丘明堂祭坛神位,居然不一样,牺牲牢畜祭品器物,粗劣和精细完全不同。而且用祖辈一同配享,不是说尊重庄严的美德,三天裹两次祭祀,不是说不过分的道理。那不是一个神,也就很清楚了。以往在上古时期,活着是明王,去世后就和五行相配,所以太吴和木相配,神农和火相配,少吴和金相配,颛顼和水相配,黄帝和土相配。这五位帝王,是配享上天的神,一同在四郊祭祀,在明堂报祭。祀天的时候,穿大裘而戴冕,祀五帝的时候也像这样。有人认为主宰五精的帝王,是辅佐上天化育万物的。前代相传下来,没有人废除它,晋的初期才听从了不同的意见。《庚午韶书》规定,明堂祭祀和南郊祭祀时去除五帝的神位,衹祭祀天神,新的礼规采用了它。以前太史令韩杨上书提议,应该照旧例祭祀五帝。太康十年,韶令已经施行。应该制定新的礼规,在明堂和郊祀时祭祀五帝就和旧仪一样。”韶令批准了他的意见。束晋时期,没有顾得上施行。

  汉的礼仪规定,太史每年呈上当年的年历,在立春、立夏、大暑、立秋、立冬之前常常要宣读关于五时的政令,皇帝穿的服装,分别依从五时的颜色。皇帝就坐,尚书令以下官员各就各位,尚书三公郎将令放在案上,捧着进去,在各自的席位上读完后,赐给一卮酒。魏氏常常施行这种礼。魏明帝景初元年,通事官说:“现在衹看到读春夏秋冬四时的政令,至于穿黄色服装的时令,单单缺了没有演,不知道是什么原因。”散骑常侍领太史令高堂隆认为“黄色在五行当中,是代表中央土的,在四季中各有十八天。土生于火,所以在火主事的末期穿黄色服装,其他三个季节就不这么做。有关的政令就随着四季发布,不根据五行来发布,因此穿黄色服装却没有政令”。这说明魏氏的时候不读大暑令。

  到置承受天命,也有那些制度。傅咸说:“立秋这一天,白色的车辆在宫廷中闪耀,白色的旌旗在玉阶前陈列。”那么那一天的旌旗和车辆都是白色的了。成帝咸和五年六月丁未。有司奏请读秋季的政令。兼侍中散骑常侍荀奕、兼黄门侍郎散骑侍郎曹宇反驳说:“尚书三公曹奏请读秋季政令,仪式方面的旧有典章中没有这样的规定。臣等人根据光禄大夫臣华恒的提议商议,武皇帝因为秋夏盛暑,常常空缺而不读政令,在春冬季节就不取消这一活动。先王之所以随着季节读政令,是因为在天时到来时遵奉天时,是使服色正确并表示尊敬庄严的大事。如今服饰典章多半已不合旧礼,加上天气炎热异常,臣等认为可以按照华恒的提议,依从旧例不读政令。”韶令批准了。六年三月,有司上奏说“本月十六立夏。如今正服逐渐完备,四季都读政令,这是敬述天和使国家兴隆的方法,因此提议现在应当读夏季的政令”。奏议被批准了。

  《礼》书上讲孟春之月,“于是选择吉日良辰,天子亲自背着耒耜,把它们放置在副车的车夫旁边,率领三公九卿诸侯大夫躬耕藉田”。到台毁灭学术,那些礼仪长时间被废止。汉文帝以后,才实行这一典礼。魏的前三位皇帝,也都亲自耕作藉田。

  到武帝泰始四年,有司奏请在开始耕作时要祠祭先农神,可以让有司执行这件事。诏令说:“国家的大事,在祭祀和农事方面。因此古代的圣王,亲耕藉田,用来作为郊祀庙祭时的供品,并且以自己的行动来教育感化天下的人。近代以来,耕种藉田祇限于下地走几步,空有慕古之名,并无供奉祭祀鼓励农耕之实,不过是兴师动众徒费钱财。如今遵循千亩藉田的周代制度,要和群公卿士们亲自体会务农的艰难,来为天下人做表率。主办的人详细修定有关制度,去河南,在束郊的南面,洛水的北面找好田地。如果没有官田,就根据情况调整更换,不许侵占百姓的田地。”于是皇帝乘坐木辖车去耕作,用太牢祭祀先农神。从惠帝以后,这些事就废置了。

  时期五童打算恢复耕种藉田的制度,尚书台下文书征询“耕种藉田时皇帝是否应该亲自祠祭先农神”?贺循回答说:“选的礼仪中没有关于至尊应该亲自祭祀的条文,但是《周礼》说王者祭祀四望时穿毳衣戴冕,祭祀社稷和五祀时戴有绣饰的礼帽,根据这点不能说没有亲祭的道理。应该增订两条礼仪规定。”贺循等人奏上的条文又不够周详得当,事情终于没有施行。后来哀帝又想实行那种仪式,也没有能够如愿。

  礼仪规定,县邑一级的地方上通常在乙未这天祠祭先农神,并在乙方田地上耕作。在丙戌这天到戌方田地上祠祭风伯,在己丑这天到丑方田地上祠祭雨师,牺牲都用羊和猪。立春逭一天,都打着青色旗戴着青色头巾到束郊外的田野中举行迎春祭礼。迎春的人向他祭拜后回城,不敬献祭品。其他三个季节不迎。

  虽然天子行耕种藉田的礼,各藩镇却没有遵行诸侯要耕种百亩藉田的礼。到武帝末期。有司上奏说:“古代诸侯耕种百亩藉田,亲自执掌耒耜生产来供奉社稷宗庙,以此鼓励倡导从事农业生产。现在各王治理自己的王国,应该依照古礼实行耕种藉田的制度。”但是最终没有施行。

  《周礼》规定,王后带领命妇们在北郊祭蚕。运的礼仪规定,皇后亲自到束郊的苑中采桑,在蚕室祭蚕神,叫做苑菰妇人、寓氏公主。祠祭时用少牢做牺牲。魏文帝黄初七年正月,命中宫皇后在北郊祭蚕神,是依照周代的典章。

  到武帝太康六年,散骑常侍华娇上奏说:“先王的制度,天子诸侯亲自耕种千亩藉田,皇后夫人亲自从事养蚕采桑。如今陛下凭着圣明至仁,遵循先王的传统,皇后体现资生大德,合于辅助乾纲的道义,然而坤道还没有光大,蚕礼还有不足。因此认为应该依从古代的先例,实行逭一盛典。”诏令说:“以往天子亲自耕种藉田,用来供奉神明,后夫人亲自养蚕,用来准备祭祀时的礼服,是用这些行为来遵行孝敬,宣扬教化。现在藉田已有制度,可是蚕礼没有施行,是由于宫内事务繁多,没有顾得上施行。如今天下太平无事,应该遵行礼仪来昭示四海。将仔细依从古代的典章,加上近代的先例,来考虑现在的情况,明年施行。”于是在西郊行蚕礼,这是要和行藉田礼的方位相对。就让侍中成粲草拟有关仪式的条文。先蚕坛高一丈,边长二丈,向四方伸出台阶,台阶宽五尺,在皇后采桑坛东南方向的帷宫外门的外面,而往东南距离帷宫十丈,在蚕室的西南,桑林在它的束面。选择列侯的妻子共六人担任蚕母。蚕将要出生的时候,挑选吉,皇后戴十二笄步摇,按照汉魏先例,穿青衣,乘坐以油彩描绘的云母安车,用六匹浅黑色马驾车。女尚书戴着貂蝉佩玺陪着乘坐,车上装着筐钩。公主、三夫人、九嫔、世妇、诸太妃、太夫人和县乡君、郡公侯特进夫人、外世归、命妇都戴着步摇,穿青色衣裳,各自装载着筐钩随从行蚕礼。采桑前两天,蚕宫生的蚕放在薄上。采桑这一天,皇后还没到,太祝令在天刚亮的时候用一太牢告祭,由一名谒者监祭。告祭完毕撤去供品,将剩余下来的供品分发给随从采桑和侍奉告祭的人。皇后到西郊登上先蚕坛,公主以下的人陪伴排列在坛的束侧。皇后面向束亲自采桑,采三条桑枝的桑叶,妃嫔和公主们各采五条桑枝的桑叶,县邑君以下的各采九条桑枝的桑叶,都将桑叶交给蚕母,回到蚕室。事情完毕,皇后回来坐下后,公主以下的人才就座,设宴席,按等级赏赐绢。

  前汉衹设置官社而没有官稷,王莽设置官稷,后又撤销了。所以漠到魏时期衹有太社有稷神,而官社没有稷神,所以常常是两个社神一个稷神。

  晋初仍用魏制,没有增减。到太康九年,改建宗庙,而将社稷坛和宗庙一起迁址。于是下诏说:“社神其实是一个神,现合并两个社到一处祭祀。”于是车骑司马傅咸上表说:《祭法》对王社和太社,分别有相应的叙述。天子要恭敬地从事郊祀和庙祭,所以戴着帝冕而亲自耕作。亲自耕作的原因,就是表示重视祭祀的供品。亲自耕作所以亲自供奉,为自己立的社庙,是要耕种藉田来供奉的。国家以人为根本,人以粮食为命根子,所以又为百姓立社庙来祈祷供奉。情况不同供奉也不一样,造就是为什么有两个社庙的原因。王景侯论议王社的时候,也说是春季祈祷藉田丰收,秋季将收成供奉给神明。论议太社时,却说王者关心畿内,为百姓立社庙,称为太社,不再在京城为自己立社庙。景侯的这种观点是根据《祭法》提出的。条法》:“大夫以下的人到一定数量后就立社庙,叫做置社。”景侯解释说:“就是现今的里社。”景侯解释《祭法》,是将置社作为人间的社了。可是在别的讨论中又将太社作为人间的社,不明白他这是什么意思。太社,是天子替百姓去祭祀,所以称为天子社。《郊特牲》说:“天子在太社祭祀,必然会受到霜露风雨。”由于各种姓氏的人很多,王者就统一为他们立社庙,所以称作太社。如果是置社,那数量是不一致的,大致是用里的地名作为名称,《左传》中提到的在清丘的社结盟就是这种情况。普通民众的社庙,既然已经不称作“太”了,如果又不在京城立庙,那到什么地方立呀!《祭法》又说,王为各姓立七祀,王为自己立七祀。说为自己,就是为自己去祭祀;为各姓,就是为各姓去祭祀。太社和七祀在记录的行文上看正好是一样的。解释者对这一点没了办法,于是说坟典古籍当中是衹有五祀,没有七祀的。我认为祭礼中,五祀是国家的大祀,七祀就是小祀。《周礼》上提到的祭礼中凡是小祀,就都是玄冕一类的冕服。景侯解释大厉时说:“就像周时的杜伯,鬼魂如果有了归宿,就不会成为厉鬼。”如今说没有二社的人声称是景侯的主张,《祭法》不说没有二社,却说“是传说而没有有关的文字记载”。凭景侯的明达,尚且用比拟的方式来进行解释,而有人想要凭口头的意见废除有明文规定的典章,像这样就不仅是二社应当受到重视,景侯所作的解释也是不能轻易废除的。不久前接受到敕令,《尚书.召诰》就在新邑进行了社祭,衹用一套太牢作祭品,正是不进行二社的明证。考《郊特牲》说社稷祭祀用太牢,如果一定要援引一套太牢的记载来证明社祭中没有二社之说,那么稷祭中就没有用牺牲了。解释的人说,举出社祭了那么稷祭的情况就可以知道。如果可以举出社祭来说明稷祭,为什么不可以举出一个祭礼来说明二社之礼呢?邦国的大事,就在祭祀和戎事上。如果有二社的祭礼却废除一个,不如多祭来保存它。何况保存它有依据,而废除它没有依据呢?《周礼》中记载封人执掌设立社祭坛四周的矮土墙,没有提到稷。如今帝王的社庙中不设稷神,大概就根据这个记载。然而国家主祭社稷,所以经传文献中动不动就提到社稷。《周礼》中记载王祭祀社稷时就戴绪冕,这是王的社庙有稷神的明文。在封人执掌社坛的记载中没有提到稷,解释的人认为是省略行文,根据上文就可以推理出来。建议应当仍旧设立二社,而在帝社中增设稷神。

  当时成粲提出景侯论述遇太社不立在京都,想要推翻郑氏的学说。傅咸再次上表认为:“要按照成粲的说法,那么景侯的解释就会因此而被破坏。《大雅》说‘于是就设立冢土’,毛公解释说,‘冢土,就是太社’。景侯解释《诗经》,就采用了逭一说解。《禹贡》中(J睦土五色’一句,景侯解释说,‘王者取用五种颜色的土做成太社,分封四方的诸侯时,分别用其方位颜色的土以示割土分封,。照这么说,太社又是设在京都了。不知道所谓景侯的论述是从什么地方找出来的,竟然和景侯的解释乖离不合,上违反了经典记录中的明文,下破坏了景侯的解释。臣虽然顽劣不开窍,但是从小求学,不能沉默,谨再次上表。”刘塞和傅咸的意见相同。诏令说:“社神本来是一个神,可是相沿成了两位,众人意见不同,没有必要改变!还是依照旧例,完全和魏的制度一样。”

  后来挚虞上奏,认为:“臣案《祭法》说‘王为各姓立社叫做太社,王为自己立社叫做王社,。《周礼》讲大司徒负责‘设立其社稷坛四周的矮土墙,,又说‘用血祭来祭社稷’,说的就是太社。又说‘封人掌管修建王之社坛’,又提到军旅应当在社祭坛进行有关仪式,说的就是王社。在太社替百姓祈祷告知天神,这种祈祷报告有一定的时候,主持的人不能不遵行。所以凡是祓除灾殃祭祀社神杀生祭军鼓等,主持者都在这裹恭行其事。这些都是有二社的明文记载,前代王朝一直尊奉的规矩。因为《尚书.召诰》上的用三牲在新邑祭社神的记载,《诗经》上说的‘于是就设立冢土’,都没有提到两社。所以废置帝社,衹设立太社。《诗》《书》上讲的,各指一件事情,又都产生在周公旦制定礼乐制度以前,不能用来改变《周礼》中的明文典章、《祭法》中的正式规定。以前改建庙和社,营造一处社祭的地方,朝中议论纷纷,拿古礼来匡正今制。世祖武皇帝亲自发出明智的诏命,肯定了二社的制度,作为长久不变的制度。应当确定新的礼规,依从二社的规制。”韶令听从了他的意见。

  到元帝建武元年,又在洛京设立二社和一稷的祭祀场所。那时的太社的祝说:“地德无私,恩惠无疆。设立太社,保佑万邦。悠悠四海,无不安康。”那时的帝社的祝说:“坤德深厚,国家无忧。设立帝社,地道发扬,按时祭奉,幸福普降。”

  汉代的礼仪规定,每月初一的早晨,太史要呈上当月的历表,各有关部门的侍郎尚书们静听宣读政令,照历表按时执行。初一的前后两天,牵羊持酒到社神前祭太阳神。太阳如果有变故,就杀羊来祠祭社神,以此来救发生变故的太阳。主持人戴长冠,穿领子袖口有绛色边饰的中衣、绛色裤子和袜子来行礼,就像以往的做法一样。自从晋建国后,日月将要交会时,太史便报告合朔的情况,尚书在事前三天,宣布并负责宫内宫外的戒严。挚虞的《决疑》中说:“凡是救日食的,都戴赤色帧巾,用来助长阳的力量。日食将要发生时,天子穿素色衣服离开正殿,宫内宫外严密警戒。太史登上灵台,等到太阳的变故发生,就在宫门敲鼓。听到鼓声,侍奉的臣子都戴上赤色帧巾,佩带宝剑进宫侍卫。三台令史以上的官员都各自拿剑,站在他们机构的门前。卫尉卿骑马环绕宫城,巡察戒备,周而复始。同时也在社庙敲鼓,用的是周朝的礼。又用赤色丝线编成绳来系住社神,祝史对社神陈辞来责备它。社神就是勾龙神,是天子的上公,所以陈辞来责备它。太阳恢复常态,这才作罢。”

  汉代建安中期,将要在元旦朝会群臣,可是太史报告,元旦那天正值日食。朝臣们不知道是否应该朝会,共同向尚书令荀或请教。当时广平的计吏刘邵在座,说:“梓慎、裨宠,是古代的良史,但是在预测水灾火灾方面,有时还会错过天时。《礼》书上规定,诸侯们一起朝见天子时,进了门却不能进行完礼仪的原因有四种,日食是其中一种。然而圣人传下的制度,不因为有变故异象就事先取消朝会的礼仪,这是因为有时灾异自行消失而不发生,有时推算会有错误。”荀或和大家都认为有道理而听从了他的意见,于是照旧朝会,也没有发生日食,刘邵因为这件事而出了名。

  到武帝咸宁三年、四年,都因为元旦赶上合朔而取消元旦的朝会,是改变了魏的旧制。元帝太兴元年四月,合朔,中书侍郎孔愉上奏说:“《春秋》上说,有日食的时候,天子在社庙击鼓,是向阴进攻;诸侯在朝堂击鼓,是向自己进攻。根据尚书台发出的符令,如果太阳有变故,就在各门前击鼓,这是违反售有典章规定的。”诏令说:  “陈述的问题是符合正道的,立即传令外面改变原来的布置。”

  到康帝建元元年,太史报告说元旦将合朔,后来又不清楚是否应该取消朝会。庾冰正辅佐朝政,写了刘邵的议论出示给位至八座的高级官员们看。当时有人说刘邵的意见不符合礼的精神,荀或听从他,那是高明的人一时的过失。因此蔡谟就写了论文批评刘邵,说:“刘邵提出的灾异自行消失而不发生,又认为连梓慎、裨灶都有失误,所以对太史的报告,也不必十分当真,这些道理自然是对的。可是他说圣人传下的制度,不因为会有灾变异象而事先取消朝会的礼仪,这就错了。灾祥的发生,是为了谴责并告知人君,是王者很重视的上天的告诫,所以穿素色服装而停止奏乐,退避出正寝,百官穿素色服装,奉上供品并击鼓,亲自去救它。凡是敬神接受上天告诫的事,与其怀疑而取消它,不如谨慎地奉行它。所以孔子、老聃在乡里帮人行葬礼时,因为丧事要在不见星星的情况下进行,所以发生日食时就停下灵柩,说是怎么能知道不会出现星星呢。可是刘邵取消了这种礼,这是抛弃圣贤的成规呀。鲁桓公壬申日遇到灾,却在三天后的乙亥日举行尝祭,《春秋》书中批评了他。灾事已经过去,仍然感到恐惧不止,所以取消宗庙的祭事,何况得知天眚将要到来,而举行欢庆娱乐的聚会,就违背礼了。《礼记》所说的诸侯进门后不能完成礼仪的情况,指的是曰官没有预告,诸侯进去之后,见到日食发生才知道,不是先得知会有日食而不取消朝会。引用这条,可以称得上是失去了它的本意。刘邵依据的是《礼记》,夫子、老聃在乡里的事,也是《礼记》上说的,却违反了它,取舍都没有根据。可是荀令称道,汉朝奉行,于是使得这些说法到今天仍被称引,没有人明白它的错误,将来的君子们会根据它来作为法式,故此要纠正它。”于是庾冰听从众人的意见,因此就取消了朝会。

  至永和年间,殷浩辅佐朝政,又想采纳刘邵的主张而不取消朝会。王彪之依据咸宁、建元时的旧例,又说:“《礼》书说诸侯一同朝见天子,不能完成礼而中止的原因有四种,自认为是指突然发生意外,而不是指事先知道那些事件会发生,却寄希望于史官推算失误,所以不预先取消朝会的礼仪。”于是又听从了彪之的意见。

  《尚书》的“向六宗里祭”造句话,儒生们说解纷纭,往往不一样。王莽根据《易经》中提到的“六子”,就设立了六宗祠。魏明帝在位时怀疑这件事,询问王肃,王肃也认为是《易经》说的六子,所以没有取消。到晋承受天命之后,司马彪等人上表说明六宗的祭祀不应该特别设立新的礼规,于是就停止了那些祭祀。后来挚虞就这件事上奏,又认为:“考察舜承受帝位时,‘类祭上帝,里祭六宗,望祭山川,那么六宗不是上帝的神名,又不是山的神灵。《周礼》关于肆师的职责中说:‘在祭祀社宗时掌管用牲。’关于党正的职责中说:‘春秋的祭荣也像这样。’肆师职责中说的宗,和社并列,那么等级是和社相同的。党正职责中说的荣祭,行文没有涉及社,那么这个神是和社不同的。周朝的祭祀,没有比郊社更重要的,宗同等于社,那么它是重要的神就很清楚了。此外,《月令》讲孟冬时向天宗祈祷,那么《周礼》的祭荣,《月令》的天宗,就是六宗的神。汉光武在高邑即位,依照《虞书》里祭六宗。安帝元初年间,在干的方位上设立祭祀场所,礼仪和太社相同。魏继承了这一制度,到景初二年,对这个神进行广泛讨论,朝臣们议论纷纭,各持己见。衹有散骑常侍刘邵认为万物都包涵着阴阳两种相反相成之气,二者互相激荡而产生中和之气。六宗,就是太极冲和的气,是作为六气的宗的。《虞书》称为六宗,《周书》称为天宗。当时考察研究了有关的各种异同的情况,就听从了他的意见。汉魏相沿用,成为重要的祭祀。凡是崇仰奉祀百神,一旦放纵不祀神就不来保佑,已经设立了的,就没有人敢取消它。应该制定新的礼规,祭祀六宗就像从前一样。”诏令听从了他的意见。

  《礼》书上说,王为各姓设立七祀,叫做司命、中霤、国门、国行、大厉、户、灶。仲春月玄乌到的那一天,用太牢祭祀高梅神。在《毛诗》的《丝衣篇》中,高子提到了灵星。汉朝建立后,高帝也设立灵星祠。到武帝时,因为李少星的缘故,开始祠祭灶;到生了戾太子,开始设立高梅神。《汉仪》说,国家也有五祀,有司进行有关祭祀事宜的时候,礼仪要比社稷方面的祭祀简单一些,那也是保存了有关的典章制度了。又说,经常在仲春的月份裹,到城南设立高梅祠,用特牲奉祀。另外,也是在这个月,在国都南郊的老人星庙祠祭老人星。立夏时祭灶,季秋时在城南坛心星庙祠祭心星。元康年间,洛阳还有高梅坛,百姓在它旁边祠祭,有人称之为落星。这以后就没听说过有上述各种祭祀。束晋以后,不设立七祀,将灵星放在南郊配飨,不再特别设立神位。

  《左氏传》讲的“龙见而雩”,经典中早就有了。龃目的礼仪,从立春到立夏,直到立秋,郡国久旱,郡县就各自打扫社稷神庙。旱的时候,公卿官长们按等级进行雩礼来求雨,关闭各种属性为阳的事物,穿皂色服装,抬着土龙,树立土人,用舞僮两行,七天一换,像旧例一样。亘递盛空二年,春季久旱。四月丁巳,下韶说“各个有旱情的地方要广泛进行祈神请雨的仪式”。五月庚午,开始向社稷山的神灵祈求降雨。六月戊子,天降及时雨。这是雩祭的旧典。塞毖三年四月,十年二月,又像这样做了。雨要是多了就举行萦祭,穿戴赤色帧巾朱色衣服,关闭各种属性为阴的事物,用朱色绳索绕在社神身上,敲击朱色的鼓。

  《周礼》上讲,王者祭祀昊天上帝、曰月星辰、司中司命、风伯雨师、社神稷神、五土、五盘、山林川泽、四方百物,象征性地祭祀四类和四望时,也用相同的礼仪。魏文帝黄初二年六月庚子,首次以礼祭祀五岳四渎,将群祀一一排列,将珪和璧或埋入土中或沉入水中作为供品。六年七月,帝率领水军进入淮河。九月壬戌,派使者将璧沉入淮河。魏明帝太和四年八月,帝到东方巡视,派使者用特牛祠祭中岳。魏元帝咸熙元年,巡行到长安,派使者用璧和币以礼祠祭茎山。

  到穆帝升平年间,何琦议论恢复对五岳的祠祭说:“唐尧虞舜的制度,天子五年巡狩一次,按照时令对应的方位,烧柴燎祭五岳,望祭山,遍及群神,所以说,藉名山向上天表告成功,用以昭示告诉神祇,祭飨汇报功德。因此灾害疫厉不发生,而风雨寒暑随着时令来。传到三代那时候,相隔的年数虽然不同,可是那些礼仪没有改变,将五岳视为三公,将四渎视为诸侯,著录在经典传记中,就是常说的‘有就奉行,没人敢废除它,。到秦漠建都西京,泾、渭、长丞,虽然没记载在祭祀的文献中,因为靠近咸堕,都得以有了像对待大河流一样的祠祭,那本来设立的祭祀还能被取消吗自从永嘉动乱以后,神州天翻地覆,这些事也就没有了。惟有洒地的丢挂山,在王统辖的地区内,旧时由台省选百来尸吏员卒役,奉行有关的事情。中兴的时候,没有负责的官员,庐江郡常常派大官兼管四季的祈祷和酬神,春季感谢寒气消解而冬季祈请收藏大冰。盛和年间至今,又再一次毁掉了这些制度。估计如今不合旧典章的祠祭,可以说不止一两种。考察它们的本名,是越礼昏昧的鬼物;推究其中的浪费,是黎民百姓的蠹虫。然而山的大神更加缺乏供奉,礼俗颓败紊乱,入神关系杂乱混扰,公家私人处境紧张迫促,渐渐地就日益败坏下去。造自然是由于国家遭逢很多灾难,顾不上处理这些事务,草创或建设都已停止,许多事情没有时间料理。如今元凶已经被歼灭,应当重行奉行旧有的典章制度。岳渎一带,是风俗教化很好的地方,获得新生的民众,都蒙受德泽。然而对哪些神明以及如何里祀,还没有确定,巡狩的制度和烧柴燎祭的做法,已经荒废很久了。崇尚明确从前的典章,要等到皇帝北归,考查古代的典章制度,全面制定制度。俎豆中供放的牲牢,祝嘏们祭祀时的文辞,旧的文献中没有记载,可以让礼官们制定一些条例,力求诚心诚意而又简便易行,用来表达明德馨香的本旨,像这样就可以了。其余各种妖孽鬼物,可以大致依照法令,首先废除其中最不好的,以使邪鬼和正神不至于混淆。”当时没有受到重视。

  从前武王进入殷,没有等到下车就分封了前朝的后代,那是因为追思前朝的德行。孔子作为大圣人却始终是个陪臣,没有得到封号爵位。到漠元帝时期,孔霸身为帝师而获得颁赐爵位,号为褒成君,奉为孔子的后人。魏文帝黄初二年正月,韶令封议郎孔羡为宗圣侯,受封邑百户,奉孔子的香火,下令鲁郡修建旧有的庙,设置百户的吏卒来守卫它。到武帝泰始三年十一月,改封宗圣侯孔震为奉圣亭侯。又下诏给太学和鲁国,让四时备齐三牲来供祀孔子。明帝太宁三年,下诏让奉圣亭侯孔亭四时祠祭孔子时主持祭祀,像泰始的旧例那样。

  礼仪规定,开始建立学校一定要向先圣先师置酒馔祭奠,到行礼时一定要用币作供品。汉世虽然设立学校,但这种礼仪没听说实行了。魏齐王正始二年二月,帝学完《论语》,五年五月,学完《尚书》,七年十二月,学完《礼记》,都派遣太常置酒馔祭奠,用太牢在辟雍祠祭孔子,用颜回配享。武帝泰始七年,皇太子学完《孝经》。咸宁三年,学完《诗经》,太康三年,学完《礼记》。惠帝元康三年,皇太子学完《论语》。元帝太兴二年,皇太子学完《论语》。太子都亲自置酒馔祭奠,用太牢祠祭孔子,用颜回配享。成帝咸康元年,帝学完《诗经》。穆帝升平元年三月,帝学完《孝经》。孝武宁康三年七月,帝学完《孝经》。都按旧例置酒馔祭奠,穆帝、孝武都暂且把中堂作为太学。

  旧例,在廷尉寺祭祀奉迪,新的礼规将祭祀移到律署进行,来等同于在太学祭祀先圣。旧例,在社日祭祀,新的礼规改在孟秋之月,来顺应秋季的政务。垫卢认为:“考之《虞书》,塞琼设立士师掌管刑狱,明察秋毫,国家看重他的功绩,人民思念他的公正,因此狱官敬奉他的神位,囚犯向他献祭,功绩在于断狱的成就上,不在刚刚制定律令的时候。太学的设立,本旨是重视太常,所以在太学设祭,这是尊崇圣人而又照顾到所重视的。律署的机构,比廷尉级别低,将祭祀移到署内,这是去重而就轻。律不是正式官署,废置或设置没有常规,应该像旧例那样在廷尉祭祀。另外,祭祀在仲春进行,本旨是取其中重视生命的涵意,改在孟秋,来顺应刑罚杀戮,道理上还不足以用来改易旧制。应该制定新的礼规,完全像旧制一样。”制命:“同意。”

  每年元旦常常设置苇索和桃梗,在宫城和各官署的门前杀鶸,用来禳除恶气。考察漠仪中则是在仲夏设置这些,有桃印,没有杀鸡。到魏明帝大兴禳礼,所以何晏就禳祭提议用鶸特牲来供禳衅之类的祭祀时用。杀鸡应该是起始于魏,桃印本来出自汉朝制度,用来辅助卯金,又应该是被魏废除的。衹是不清楚将仲夏改为元旦是根据什么。魏明帝青龙元年,诏令各郡国,凡是没有记载在祭祀典章中的山都不要去祠祭。

  武帝泰始元年十二月,诏令说:“从前圣帝明王敬奉五岳四渎,名山泽,各自有一定的制度,用来报告阴阳变化谐调的情况。然而用道统治天下的人,那儿的鬼不灵验,神也不会伤害人,所以祝史们祭告时没有令心中惭愧的言辞,因此那时的人虽然谨慎敬奉幽冥中的神明却没有淫祀产生。末世的人信奉道不笃实,僭越礼规亵渎神明,随心所欲地祈祷请求,一点也不敬而远之,一味寻求苟且侥幸,妖妄互相助长,舍弃正道而走上邪路,所以魏朝很不满意这方面。他们考察旧礼详细制定制度,使神明功绩显示在人间的就一定会得到报谢,而妖妄无度的鬼不能在这中间捣乱。”二年正月,有司奏请春分时祠祭厉殃以及进行攘除恶气的祠祭,诏令说:“不在祭祀的典章裹,废除它们。”

  《王制》规定,天子设七庙,诸侯以下的各按等级而有不同,礼制方面的记载很详细。汉献帝建安十八年五月,将河北的十个郡封给魏武帝为魏公。当年七月,开始在邺建立宗庙,自己根据诸侯的礼规设立五庙。后来虽然进封爵号为王,没有改变。延康元年,文帝继任王位,七月,追尊皇祖的称号为大王,丁夫人被称作大王后。黄初元年十一月接受禅位,又追尊大王为大皇帝,皇考武王为武皇帝。二年六月,由于洛京内的宗庙还没有落成,于是在建始殿祠祭武帝,亲自捧着供品祭奠,和在家中行礼一样。考察《礼》书中规定将要营造宫室,首先建造宗庙,庶人没有庙,所以在寝室中奉祭,身为帝王的人这样做,就很不合乎礼规了。

  明帝太和三年六月,又追尊高祖大长秋为直皇,夫人吴氏为高皇后,都供在邺的宗庙裹。庙中祠祭的,是文帝的高祖处士、曾祖高皇、祖大皇帝共在一庙,考太祖武皇帝单为一庙,百代不毁,然而所祠祭的衹不过是亲庙中的四室。这一年十一月,洛京的宗庙落成,因为亲情已经尽到了就将处士的神位迁置到园邑,派行太傅太常韩暨、行太常宗正曹恪持节迎取高皇以下神位,共在一庙,仍然是四室而已。到景初元年六月,群公和有司才又奏请制定七庙的制度,说:“大垫的三位圣主相承,因而成就帝业。武皇帝创建宏大的基业,拨乱平险,称为魏太祖。文皇帝承受天意革除濩命,顺应时势接受惮位,称为魏高担。皇上完成大命,平定华夏,重新制定礼乐,应该称为魏烈祖。在太祖的神庙北边设立二祧,左侧是文壹的神庙,号为高祖昭桃,右边拟为明童,号为烈祖穆祧。遣三祖的神庙,莴世不毁。其余的四庙,亲情已经尽到了就更替迁移,完全按照周朝的后稷、文王武王的庙祧的礼规。”

  文帝的甄皇后被赐死,所以不列在庙中。明帝即位,有司奏请追谧为文昭皇后,派司空王朗持节奉策书到陵前告祠。三公又上奏说:“自古因人认丘墨为祖,又单独立庙来祭祀差面。如今的文昭皇后对于后嗣们,留下圣德和极大的教益,哪裹是有限量的呀说起来凭皇家世妃的尊贵,灵魂变化成神之后,却没有寝庙来承受享祀,这不是报答显德,昭示孝敬。考察古代的制度,应当依照周朝的礼规,另外设立寝庙。”奏章被批准。太和元年二月,在邺建立庙。四月,洛邑开始营建宗庙,挖地时发现玉玺,边长一寸九分,上面的印文是“天子羡思慈亲”。明帝看到印文后激动得变了脸色,用太牢到庙中告祭。到景初元年十二月己未,有司又奏请为文昭皇后在京师立庙,永远进行享祀,音乐和歌舞的规格与祖庙的相同,撤销在邺的庙。

  魏元帝咸熙元年,晋封文帝爵号为王,追命舞阳宣文侯为宣王,忠武侯为景王。这一年八月,文帝崩,谧号为文王。

  武帝泰始元年十二月丙寅,接受禅位。丁卯,追尊皇祖宣王为宣皇帝,伯考景王为景皇帝,考文王为文皇帝,宣王妃张氏为宣穆皇后,景王夫人羊氏为景皇后。二年正月,有司上奏请求设置七庙。帝认为工程太大,韶令应当权且设立一庙。于是群臣上奏提议:“上古的时候宗庙祇有一宫,尊奉始祖神祇。到了周室,定为七庙,用来区别宗亲远祖。圣上的本旨深刻弘大。效仿远古的时代,虔敬地崇奉唐尧虞舜的作风,舍弃七庙的繁盛荣华,遵行一宫的古风意旨。从前舜承接尧的禅让,受命于天,于是登上帝位,经三十载,月正元旦等历法,又恪守文祖的制度,逭就是卢氏不改变唐尧的宗庙,沿用旧有的宫室。可以依照有虞氏的旧例,就用魏的宗庙。”奏章被批准。于是追祭征西将军、豫章府君、颖川府君、京兆府君,以及宣皇帝、景皇帝、文皇帝为三昭三穆。当时宣皇帝神主没有就位,太祖神位是虚设的,所以祠祭的有六世,加上景帝共是七庙,有关的礼是依据王肃的解释。七月,又下诏说:“主事的人不久前上奏,利用魏的旧有的庙堂,诚然也是有道理的。不过对于敬奉神明,情感上还是觉得不合适,应该另外营造庙堂。”于是另外建造宗庙。十一月,追尊景帝夫人夏侯氏为景怀皇后。任蓬提出异议认为夏堡当初为嫔的时候,还没有王业。帝不听从。太康元年,灵寿公主修丽被拊祭在太庙,厘还礼制中没有这样的情况。魏明帝另外设立平原主的祭庙。晋又不同于魏了。八年,由于宗庙沉陷,需要另外修造,群臣又商议上奏说:“古时候七庙不设立在同一处,自然应当按照古礼办。”诏令又说:“古时候虽然说是七庙,从近代以来却都是一庙七室,在礼制上没有废除什么,在亲情的表达上也比较顺,也是随着时代的不同所采取的相宜的做法。还是利用原来的地方吧。”到太康十年,才另外改建在宣阳门内,极其壮丽,不过设在坎位的制度还是和当初一样的。宗庙落成,帝采纳挚虞的意见,率领百官将神主迁到新庙,从征西以下的各个神主,所用的车马服饰先导随从都按照帝王的仪仗规格办。到武帝崩就迁走征西的神主,到惠帝崩又迁走豫章的神主。惠帝的时候愍怀太子、太子的两个儿子哀太孙司马臧、冲太孙司马尚都拊祭在宗庙裹,元帝的时候,怀查的殇太子又拊祭在宗庙裹,号称为阴室四殇。怀帝初年,又策命武帝杨后谧号为武悼皇后,改葬到峻阳陵的旁边,另外在弘训宫祠祭,不列在宗庙裹。

  元帝即尊位以后,继承上面的武帝,将武帝作为补祭的神主,这是仿照汉光帝继承上面的汉元帝的旧例。当时,在西京的神主,毁灭在敌人手中,东晋建造宗庙,全部重新营建。不久后由于供上了怀帝的神主,又迁走了颖府君的神主,神位虽然有七室,其实祇是五代,这是采纳了刁按将兄弟也计入王朝代数的意见的原故。在当时各项制度都刚开始制定,原来的礼仪还没有完全恢复,落难皇帝们的神主权且安置在另外的室中。到太兴三年正月乙卯,下诏说:  “我虽然是继承上面的武帝,但是对后来的怀、愍皇帝全都北面称遇臣。现在在太庙祠祭,不亲自奉酒行礼,而让有司去行祭,从情理礼规上讲不合适。应该依照礼规重新安排这件事。”太常华恒提议:“如今皇上继承上面的武皇帝,应当比照汉世祖的先例,不亲自奉酒行礼。”又说:“当今圣上承嗣武童,可是祖庙中的昭穆,祇有四世,前任太常贺握、博士坛钟,都认为对墓、坏和整,应当另外设立祭庙。然而臣愚以为凡是庙室就应该容纳神主,不必拘泥于规定的数目。殷世有二祖三宗,如果拘泥于七室,就祇要补祭父亲就行了。推究这点来考虑的话,应当恢复对豫章、颖川的祭祀,完善祠祭七庙的礼规。”骠骑长史温崤提议:“通常说的兄弟不能一同进入祖庙受祭,已经不合礼规,况且光武奋剑振兴漠室,不将名字系在孝子之后,务使他的事业显得神奇非凡,来应验谶语中说的九世,加上古制不能共处一庙,所以另外设立祭祀的地方。当今圣上在策名的问题上,不同于光武的情况,亲自主持燕尝祭祀。既符合道理,又符合情理。太常华恒想要恢复二位府君在祖庙中的位置,来完善七世同庙的礼规,温堕认为这是对的。”骠骑将军王导同意温堕的意见。又说:“如果不是父子关系,祭祀时可以直接说皇帝敢告某皇帝,如果将一位皇帝算作一世的话,就会出现不祭自己的父亲的情况,那反倒不如普通老百姓了。”帝听从了温崤的意见,全部采纳施行了。于是就重新确定礼制,恢复了邃童、堕贝的昭穆的位置,来仿效廛童承嗣亘造时的旧例,而对廛、怀、鳖三位皇帝自然依从《春秋经》上的尊尊的道理,保留在祖庙中不再改动。

  到亘童驾崩,于是逸童又被迁出。然而互童的神位还是在星睦的下位,所以有十个坎室。到旦嬷驾崩,题剀又被迁出,还是十个坎室。在当时扩建太庙,所以三个迁出的神主都归到西储,称为祧,以此作为远庙。成帝咸康七年五月,初立武悼皇后的神主,拊祭在庙中,配飨世祖。盛壶崩而尘壹继承大统,由于兄弟算一世,所以没有迁出塞韭的神主,开始有十一室了。

  到逸童驾崩,檀童即位,一年七月,有司上奏说:“十月的殷祭举行时,京兆府君应当迁入祧室。从前、盏睦、题川三府君神主被毁,中兴初期暂居天府,在庙门的西侧。咸康年间,太常上表提出奉归到西储夹室,称为祧,可能也是不合礼制的。如今京兆的神主迁了进去,造就是四世远祖,总是位于太祖的上位。从前旦窒的太祖世代久远,所以迁走而有所归宿。如今置的宗庙裹韭为主,可是四祖被放在一边,这是委屈先祖而迁就孙子;殷祭夹祭时放在上位,这就是替代太祖。”领司徒蔡谟提议:“对四位府君应当另造别的庙室,如果不能实施,就应当迁入安置在太庙裹面。谁也不敢小看他的祖先,文王武王不在不宙的前面。殷祭那天,征西的神主朝东设置,位于宣皇的上位。自他以后迁出庙的神主,藏在征西的桃祭的地方,祭祀供奉不可间断。”护军将军冯怀提议:“礼规说:没有庙的就设坛来祭祀。可以设在其他的室中,到殷柿大祭时就在坛上祭祀。”辅国将军谯王司马无忌等提议:“儒生们认为太王、王季神主迁出,藏在文王武王的祧祭的地方。根据这个,府君的迁出的神主应当在宣帝的庙中。可是如今没有放置神主的房间,应当有所变通而另外建造。此外在太庙举行殷夹大典时,征西的神主应面东设置。”尚书郎孙绰和无忌的意见相同,说:“太祖虽然首先登上九五尊位,可是道路是要顺着去走才会畅通的,替代了人爵中最尊贵的,追求天伦的道义,是用来形成教化的基础而光耀百代的。”尚书郎徐禅提议:“《礼》‘去桃为坛,去坛为蝉’,逢夹祭的时候才祭祀他。如今四祖的神主迁出,可以保存在石室中,有祷告的时候就在坛蝉一类的地方设祭。”又派徐禅到会稽,拜访处士虞喜。虞喜回答说:“汉代韦玄成等人将被毁的神主埋在园子裹,魏朝的研究者说应该埋在两阶的中间。况且神主本来设在太庙,如果现在设在其他的室中进行祭奉,就不如永久地收藏起来。另外这四君又不合追加尊号的礼制,更加说明应该毁去而不要祭奉。”当时简文任抚军,和尚书郎刘邵等人上奏:“四祖同居在西祧,将神主收藏在石室中,摘祭夹祭时才祭奉,就像前朝旧有的礼仪一样。”当时陈留人范宣的哥哥的儿子向他询问这方面的礼,范宣回答说:“舜的庙裹祭奉的,都是庶人,后来世代久远就撤销了,不放在舜的上位,不按照昭穆的顺序排位次。如今四君说起来还是本源,却不是凭功德获得祀奉的。如果依照虞舜将神主埋在园中的做法,那就好比是埋藏子孙的地方;如果依照夏人埋藏神主的做法,却又不适合现在祖庙的阶的情况。应该考虑变通的办法,那就是筑一个专用宫室,亲情没有尽的就在樯祭拾祭时放置在宣帝的上位,亲情已尽就没有理由放到下位的子孙的行列中来。”后来太常刘遐等人和蔡谟意见相同。博士张凭提议:“有人怀疑陈列在太祖庙中的,都是后来撤销了的神主,我认为古代的道理中没有区别前后的条文记载。禹不在鲧的上位,那么迁神主到太祖的上位,又有什么可怀疑的呢?”于是京兆的神位被迁入西储,同样称作祧,和前三位祖先神主被迁出的礼仪一样,所以正室还是十一个。穆帝驾崩而哀帝、海西都是他的兄弟,就没有出入迁移的事。咸安的初年,简文皇帝对上承继元皇,世系的顺序进上了,于是颖川、京兆二神主又恢复昭穆的位次。到简文驾崩,颖川又被迁出。

  孝武帝太元十二年五月壬戌,下诏说:“以往建造太庙,各方面都从俭,太祖的神位虚设,没有建造明堂。郊祀是国家的大事,可是在遵循古制方面有很多不足,应该周详地议论一下。”祠部郎中徐邈提议:“圆丘郊祀,经典上没有不同的记载,宣皇帝曾经辨明其中的意义,而用圣典来规范。到中兴以后,研究得更加完备充分,由此确定了南北二郊,的确不是其他的学说可以轻易改移的。应当遵循旧制才是合适的。武皇帝建立六代的宗庙,祖先为三昭三穆。宣皇帝是创立基业的,实际上应作为太祖,亲情上实际是王考。四庙在上位,还没有赶上迁移传代,所以权且虚设朝束的神位。兄弟之间传位,道理上不是两代。所以当今的庙祀,代的数目还不够,如果想让太祖居于正位,就违背了事奉七代的规矩。此外《礼》上说庶子为王之后也要樯祭祖先并设立庙位,说的是旁支的后代继承统绪后,那么他的亲近的人一定要恢复地位。京兆府君至今已有六代,应当恢复设立这一神位,那么宣皇就还没有超出六代之外,要等前代迁移之后,才能定下太祖的神位。京兆的神位被迁走后,应当保存在石室中,即使是椅祭夹祭时都不必涉及。为什么呢?文献上说迁走的神主升到和太祖放到一起。升就是从下往上的意思,不是说可以将尊者降低到和卑者一样的地位。夭折的太子太孙,即阴室四主,因为有皇储这样的重要身份,附在皇祖神位旁受祭,当他们所附的祭庙神主,由于世代疏远而应该迁走时,这些拊祭的子孙,就和皇祖的神位一起撤去。明堂方面的各种制度,已经将纲领要点概括到了,不应该在配享的祭祀礼仪方面有所缺漏。况且称王的人以天下为家,不一定局限在一

参考资料:
1、佚名.是何年网.http://www.4hn.org/files/article/html/0/198/16020.html